第11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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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要求对费利克因来说不算什么,他很自然就答应了下来。
  “好,我答应你。”
  陆秋点点头,一脸英勇就义地道:“什么时候抽血?快一点,我想在这里逛逛。我能在王宫里行走么?我想看看维尔斯从前居住的地方。”
  费利克因还挺喜欢她的,闻言点了点头:“可以,我给你发放权限。首都星好玩的地方有很多,希望你玩的开心。”
  陆秋矜持地跟他道了谢。
  很快,小会议室的大门打开,陆秋被带到了王宫内的医务处。
  说抽血就真的只是抽了血,不过又取了些她的皮肤指甲头发唾液,这些零零碎碎无关紧要的东西。
  血抽了两百毫升,陆秋现在体质很好,就是抽八百也没有大问题。
  针眼抹了药很快看不见了,医生还贴心地给了她一个大奶瓶,里面装的是果奶,很有营养,味道也非常好。有种前世喝旺仔的口感。
  陆秋抱着瓶子啜了两口,晃了晃一直抱着她不肯松开的维尔斯。
  “你要不要喝一口?这个超级好喝的。”
  维尔斯摇头,僵硬地道:“不喝。”
  他看着陆秋被抽出一大管子血,脸色臭臭的,圆眼睛都变成椭圆形了,上眼皮压下来,看着很凶的样子。
  给陆秋抽血的医生被他盯得爪子都要抖了。
  陆秋指着前面让他往外走,边走边道:“就这一点血,小意思。我跟你说,适度献血对身体好。以前我们那经常有献血车,学校也会组织献血,还有礼物赠送。”
  跟维尔斯说开自己是人类,并且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之后,陆秋说话就稍微放开了一点。不像从前一样说什么都要先斟酌一下字眼用得对不对。
  维尔斯果然被她的话转移了注意力。
  “你们那,是什么样的?”他问道。
  “科技比这个世界要落后,没有终端,但是每个人都有手机,巴掌大小,屏幕不能进行立体投影,还总会没电,每天都要充电。有飞机没有飞行器,飞机的速度没那么快,一天之内没法在环游星球一圈。虽然有飞船可以进入太空了,却不能随意载人在太空遨游,我们还没有进入宇宙时代,所有人都生活在同一颗星球上。”
  维尔斯道:“就像几千年前的帝国一样。”
  “差不多,人类也养动物,最常见的就是猫狗,也养鱼仓鼠鹦鹉文鸟孔雀之类的,但是动物都没有开智,全都是普通动物。猫狗是最受欢迎的,还有猫奴和狗奴出现,”
  维尔斯触不及防地问:“所以你最初看我时,是把我当宠物?”
  陆秋就算是心里是这么想的也不能承认啊,她摇着头疯狂否认:“没有没有没有,真没有。我们都拿猫当主子供着的。”
  维尔斯瞅着她,又问了一个死亡问题:“你梳毛按摩洗澡都那么熟练,以前也养过猫?”
  这是什么被猫主子逼问现场,简直像被现女友在问前女友的事一样。
  陆秋眨巴着眼试图转移话题:“你的毛是不是又长长了?要不要再剪剪?我看看指甲长出来了没有。”
  维尔斯举起白白的大爪子给她:“要再等两天。你养的猫挑食么?”
  陆秋脱口而出道:“挑啊,特别挑食。”
  说完立即闭嘴,她有些心虚地抬头看去,发现维尔斯神色淡淡,并没有特别生气的样子。
  就听他没什么波动地问:“那是她好看还是我好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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