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园 第49节(1 / 4)
她低头看看自己的穿着,这一身与当下可称得上唯美的氛围极位不相称,还是那身让家瑜震惊的紫色冲锋衣,单手挎着一个帆布布袋。反正也不是来跟男朋友看演出的,可想到那天在剧院,她见着的那个跟丹虎手拉手的女生,浑身上下无一处不精心考究,孟惟不自觉地就拿自己跟人家比较起来,她用手指当梳子,徒劳地扒拉头发,想尽量让盘了一整天的发丝柔顺一些。
是因为,她不够漂亮,丹虎才不喜欢自己吗。不漂亮,所以他才总是那么有分寸地保持距离,孟惟觉得自己总算是搞清楚了缘由,不由地沉沉叹了口气。她没有办法改变自己的相貌,因此获取心上人的偏爱,也就成为对她而言无能为力的一件事。
演奏终于到了最为美妙的阶段,四散在教堂的观众慢慢往舞台涌来。孟惟站在原地,身旁的人一个个如同受到召唤一样走向中心,她忽然看到一个人,黑色连帽衫外套着皮夹克,那天去剧院,他也是类似的打扮,跟周围的人如同处在不同的次元。今天几乎人人都穿得正式,敢在这种场合如此随意的人,也就只有他了。
好不容易才找到,不能再错过了,她不带犹豫地跑到他的身后,拉拉对方的袖子,“等等,等我!”
他转过身,低头看了孟惟一眼,动作有些迟疑。
孟惟还扯着他的袖子不松开。
这个人只好将面具掀起,朝孟惟拘谨地笑了一下,“小姐,你认错人了吧?”那是一个黑色皮肤的男孩子,不是丹虎。
她连忙鞠躬道歉。
卡在人群中间,就像一颗将溪水分流的石子,她站在那里有些彷徨,也许,丹虎今天根本没有来吧。肩膀被不同的人连撞了几下,帆布包被撞到地上,手机撒出来了。撞到她的人在她身旁低声道歉,她很大方地说没事,快去舞台看表演吧。
也怪不了别人,这里黑漆漆的,人家连她东西掉了都发现不了。
孟惟蹲下来,靠感觉在地上摸索,把钥匙,充电线一一捡回去,就是找不到手机。
斜对面不远处,有个穿着燕尾服的男人站在人群的最后面,看起来并不急于挤进中心位置。这个人的服饰很是庄重,纯黑色的晚间燕尾服让他几乎隐没在教堂的阴影里。燕尾服作为男士参与晚间社交场合时最为隆重的礼服,在古典音乐会上穿这套再自然不过。
英国人的贵族文化历史悠久,最讲究什么时间穿什么衣服,旧贵族不用工作,一天内有的是时间去换衣服,光是男士礼服就发展出晨礼服跟夜礼服这好几套。穿错的话,必然会被人侧目而视。
对这些细节不够了解的外国人一般不会去尝试这类服饰。
孟惟之所以会注意到他,是因为他一直站在那里打量她在地上找东西。好像看她找东西比看表演有意思似的。这个人恐怕对古典音乐会产生了腻烦,能跟人产生交集就不想再回去听音乐。他看了一会儿后,径直走过来,弯下腰一下就拿到了她的手机,原来是被卡在地毯下面了。
陌生人抓起孟惟的手,无言地把手机放在她的手心。孟惟本来有些窘迫,她不喜欢被人盯着看,但当他帮忙找到手机,她只好用英文道了一声谢谢。拿回自己的手机后,孟惟试着微微用力抽回手腕,这个人还抓着她的手不放开。
别人都站在有光的地方,只有他俩站在漆黑一团的角落,对方之后的举动,让她立刻浑身一僵,汗毛倒竖,因为她感到掌心痒痒的,是他正在用指尖不轻不重地搔挠。
这大概是一种调情式的搭讪,孟惟很克制地拒绝他的邀约,直言道:“先生,请您不要这样。”
她偶尔路过市中心会遇上路边无所事事的男青年,被吹口哨打招呼对她来说不是什么新鲜事,孟惟一向用冷脸应付过去,真要接茬,他们就会过来要联系方式了。
离开他后,拾起布袋,她漫无目的地在人群外围乱逛。这个人却没有知难而退,他站在原地愣了一会儿,不知道在想什么,竟然又追上来。
孟惟脚步越走越快,后边跟着个可怜的搭讪失败者。接下来,无论是拽住她挎包带子,还是拉住她的手腕,都会被毫不留情地甩开。他一句话都不说,闷头纠缠她,只想让她停留在自己眼前。
她心想,他妈的,不会碰到个黄热病患者吧,那种专门喜欢找亚洲女孩的变态外国人。小流氓搭讪女孩也怕被人再三拒绝,普通人到这个地步,怎么也该知难而退了。
但是他还没退,可能真不是个普通流氓,他伸出手,孟惟厚密的长发被拨开,直接触到了温热的耳垂。孟惟这次真的生气了,她感觉耳垂被碰到后,胳膊起了半边鸡皮疙瘩。在她即将给他一巴掌之前,她感觉到耳垂上轻柔的揉捏变成了拉拽。
被拽住了耳朵,她真没办法再走了,顺着力道歪着脑袋,孟惟忍无可忍地开始用脏话骂人:“混蛋,你他妈干什么呢!”她试着够他的面罩,等把面罩取下来,她要把这人的脸给抓花。
“你不是知道我在干嘛吗?”他冒出一句中文。
孟惟立刻气势大减,从不良少女口气变成爪子卡在纱窗上的家养猫,抱住拽她耳朵的手,讨饶道:“松,松松开我。”聪明人能屈能伸,如果是陌生人,被挠了就会松了,是丹虎的话,他被挠出印子也不会松手。
果然,讨饶也没用,“还问,还问,当然是在拧你耳朵。”每说一句,就拉她一下,扯得她吱哇呼痛。他一早就瞧见她了,见她无头苍蝇一样乱转,找了好几个人都没找对,他只好亲自来寻她。本是逗她玩玩,今天的气氛跟环境都很不错,他甚至为了今天的演奏会还特意穿了礼服,只为……讨她欢心。
孟惟不声不响地搬走,又在电话里放话说不来,应该是生气了,但他觉得,她肯定会来的。
等见了面,他没料到孟惟当真认不出自己,他试了好几次,越试越狼狈,差点儿追不上她,制造浪漫的相遇是彻底没戏了,而被她连连甩开的时候,他整个人都呆住了。这家伙不是喜欢自己,不乐意见着他跟别人好吗,怎么这么近距离地站在她面前,她都硬生生地认不出来!
“从没见你穿成这样过,上回你去剧院穿的只是夹克跟短靴,为什么今天这么隆重?” ↑返回顶部↑
是因为,她不够漂亮,丹虎才不喜欢自己吗。不漂亮,所以他才总是那么有分寸地保持距离,孟惟觉得自己总算是搞清楚了缘由,不由地沉沉叹了口气。她没有办法改变自己的相貌,因此获取心上人的偏爱,也就成为对她而言无能为力的一件事。
演奏终于到了最为美妙的阶段,四散在教堂的观众慢慢往舞台涌来。孟惟站在原地,身旁的人一个个如同受到召唤一样走向中心,她忽然看到一个人,黑色连帽衫外套着皮夹克,那天去剧院,他也是类似的打扮,跟周围的人如同处在不同的次元。今天几乎人人都穿得正式,敢在这种场合如此随意的人,也就只有他了。
好不容易才找到,不能再错过了,她不带犹豫地跑到他的身后,拉拉对方的袖子,“等等,等我!”
他转过身,低头看了孟惟一眼,动作有些迟疑。
孟惟还扯着他的袖子不松开。
这个人只好将面具掀起,朝孟惟拘谨地笑了一下,“小姐,你认错人了吧?”那是一个黑色皮肤的男孩子,不是丹虎。
她连忙鞠躬道歉。
卡在人群中间,就像一颗将溪水分流的石子,她站在那里有些彷徨,也许,丹虎今天根本没有来吧。肩膀被不同的人连撞了几下,帆布包被撞到地上,手机撒出来了。撞到她的人在她身旁低声道歉,她很大方地说没事,快去舞台看表演吧。
也怪不了别人,这里黑漆漆的,人家连她东西掉了都发现不了。
孟惟蹲下来,靠感觉在地上摸索,把钥匙,充电线一一捡回去,就是找不到手机。
斜对面不远处,有个穿着燕尾服的男人站在人群的最后面,看起来并不急于挤进中心位置。这个人的服饰很是庄重,纯黑色的晚间燕尾服让他几乎隐没在教堂的阴影里。燕尾服作为男士参与晚间社交场合时最为隆重的礼服,在古典音乐会上穿这套再自然不过。
英国人的贵族文化历史悠久,最讲究什么时间穿什么衣服,旧贵族不用工作,一天内有的是时间去换衣服,光是男士礼服就发展出晨礼服跟夜礼服这好几套。穿错的话,必然会被人侧目而视。
对这些细节不够了解的外国人一般不会去尝试这类服饰。
孟惟之所以会注意到他,是因为他一直站在那里打量她在地上找东西。好像看她找东西比看表演有意思似的。这个人恐怕对古典音乐会产生了腻烦,能跟人产生交集就不想再回去听音乐。他看了一会儿后,径直走过来,弯下腰一下就拿到了她的手机,原来是被卡在地毯下面了。
陌生人抓起孟惟的手,无言地把手机放在她的手心。孟惟本来有些窘迫,她不喜欢被人盯着看,但当他帮忙找到手机,她只好用英文道了一声谢谢。拿回自己的手机后,孟惟试着微微用力抽回手腕,这个人还抓着她的手不放开。
别人都站在有光的地方,只有他俩站在漆黑一团的角落,对方之后的举动,让她立刻浑身一僵,汗毛倒竖,因为她感到掌心痒痒的,是他正在用指尖不轻不重地搔挠。
这大概是一种调情式的搭讪,孟惟很克制地拒绝他的邀约,直言道:“先生,请您不要这样。”
她偶尔路过市中心会遇上路边无所事事的男青年,被吹口哨打招呼对她来说不是什么新鲜事,孟惟一向用冷脸应付过去,真要接茬,他们就会过来要联系方式了。
离开他后,拾起布袋,她漫无目的地在人群外围乱逛。这个人却没有知难而退,他站在原地愣了一会儿,不知道在想什么,竟然又追上来。
孟惟脚步越走越快,后边跟着个可怜的搭讪失败者。接下来,无论是拽住她挎包带子,还是拉住她的手腕,都会被毫不留情地甩开。他一句话都不说,闷头纠缠她,只想让她停留在自己眼前。
她心想,他妈的,不会碰到个黄热病患者吧,那种专门喜欢找亚洲女孩的变态外国人。小流氓搭讪女孩也怕被人再三拒绝,普通人到这个地步,怎么也该知难而退了。
但是他还没退,可能真不是个普通流氓,他伸出手,孟惟厚密的长发被拨开,直接触到了温热的耳垂。孟惟这次真的生气了,她感觉耳垂被碰到后,胳膊起了半边鸡皮疙瘩。在她即将给他一巴掌之前,她感觉到耳垂上轻柔的揉捏变成了拉拽。
被拽住了耳朵,她真没办法再走了,顺着力道歪着脑袋,孟惟忍无可忍地开始用脏话骂人:“混蛋,你他妈干什么呢!”她试着够他的面罩,等把面罩取下来,她要把这人的脸给抓花。
“你不是知道我在干嘛吗?”他冒出一句中文。
孟惟立刻气势大减,从不良少女口气变成爪子卡在纱窗上的家养猫,抱住拽她耳朵的手,讨饶道:“松,松松开我。”聪明人能屈能伸,如果是陌生人,被挠了就会松了,是丹虎的话,他被挠出印子也不会松手。
果然,讨饶也没用,“还问,还问,当然是在拧你耳朵。”每说一句,就拉她一下,扯得她吱哇呼痛。他一早就瞧见她了,见她无头苍蝇一样乱转,找了好几个人都没找对,他只好亲自来寻她。本是逗她玩玩,今天的气氛跟环境都很不错,他甚至为了今天的演奏会还特意穿了礼服,只为……讨她欢心。
孟惟不声不响地搬走,又在电话里放话说不来,应该是生气了,但他觉得,她肯定会来的。
等见了面,他没料到孟惟当真认不出自己,他试了好几次,越试越狼狈,差点儿追不上她,制造浪漫的相遇是彻底没戏了,而被她连连甩开的时候,他整个人都呆住了。这家伙不是喜欢自己,不乐意见着他跟别人好吗,怎么这么近距离地站在她面前,她都硬生生地认不出来!
“从没见你穿成这样过,上回你去剧院穿的只是夹克跟短靴,为什么今天这么隆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