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1 / 2)
魅妖却是最奇葩的一类,她们一族多为女子,明明是妖精化身,却偏偏渴望着拥有人类的爱情。
她们成年后,一般会躲在人类的世界里物色挑选自己看中的男人,然后利用各种美色条件引诱他们回家,跟她们结婚生子过小日子。
简单直白点的话,魅妖一族几乎全员恋爱脑,一旦爱上什么人,甚至甘愿自毁前程丢掉性命。
顾月时就听过不少魅妖的爱情悲剧。用脚想也知道,能被美色引诱回去的男人大多也不靠谱,等到他们渐渐腻味,转头无情抛弃的大有人在,甚至根本不顾及多年夫妻情分,寻人将她们杀死灰飞烟灭的都有。
他一直想不通人类男人到底有什么好,值得这些魅妖花那么多代价拐骗回去,独自美丽修炼成神难道不香吗?
虽然顾月时自己也是男人,可他对大多数的同类没什么好印象,这一百多年来他走南闯北自认也是见过世面的,凡变心薄幸者,十有八九都是男子。
自古男子薄情女子薄命,这话一点不假。
“那山里的魅妖已然疯魔了。”顾月时叹气,“魅妖本性喜光,通常爱在光亮开阔之地筑巢栖居。”
“可她却选择在那不见天日的矿山里过活,你觉得是为什么?”
巫麟摇头。
顾月时单手撑着下颌,又说:“林老爷身上隐约带着的妖气,与魅妖是一路的,他们必定关系匪浅。”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会儿,“方才我与她交战之时察觉到那魅妖身上有许多伤,已是强弩之末了。”
之前那一波一波闯入的修士虽然确实被她的幻术所伤,可自己也耗费了不少灵力,矿山里的灵石放射出来的物质同样对她有害,如果不是有什么深仇大恨,她是傻了才会这么玉石俱焚。
看来那位林老爷多半也是个薄幸之人。
顾月时并不算一个同情心泛滥的人,他回想起方才出门前,林夫人那有意无意瞥过来的一眼,隐约觉得这事有一丝不寻常。
巫麟趴在桌前无聊打滚,他根本没兴趣知道这些痴男怨女的爱恨情仇,本以为下山后能见识到更多有趣的东西,谁知第一天就憋屈的只能待在屋子里哪都去不了,烦都烦死了。
实在无事可做,他只能撑着下巴看顾月时发呆。
此时窗外最后一丝残阳也消失在天际,屋内到处摆着照明用的夜明珠,夜明珠与蜡烛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夜明珠的光源更柔亮,不会像烛光那样,照得人影朦朦胧胧瞧不真切。
巫麟很多年前曾在父亲的书房里捣乱,在一本书上看到过“灯下看美人”的句子,具体下半句写得什么他早都不记得了,毕竟那会他对所谓美人也没什么兴趣。
可现在他瞧着顾月时在柔和清光下安静的坐在床边蹙眉深思的模样,多年前的记忆忽然就闪了出来。
顾月时虽然性子不算好,可皮相是真能骗人,即便见惯了美人的巫麟也不得不承认他实在美好,也怪不得纯雅惦记。
顾月时想不出头绪,转头就见巫麟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看,不耐的问:“看什么?”
“师尊好看。”巫麟大方夸道,“师尊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美人。”
顾月时心说你个小混蛋才多大,这辈子见过几个人就敢胡咧咧,张口道:
“不要用‘美人’形容男子,不礼貌。”他纠正了巫麟的用词,“以后不要乱说话。”
巫麟不服气:“有谁规定这词只有女人配用?”
“师尊本来就比那些胭脂俗粉好看!”
顾月时暗暗地翻了个白眼,开始思维发散,这小王八蛋别是个色|胚吧?
一直以来,顾月时对自己的外形向来是不大满意的,总嫌身材过分单薄纤瘦。男人大多慕强,看着别人的腹肌胸肌肱二头肌发达都会眼馋,毕竟这事关男人尊严,顾月时也不能免俗。
在顾月时心里,他这样的白斩鸡拉出去没有半点男人气概,虽然装逼方便,可架不住背地里该是会偷偷羡慕牧云巳的强壮体魄。 ↑返回顶部↑
她们成年后,一般会躲在人类的世界里物色挑选自己看中的男人,然后利用各种美色条件引诱他们回家,跟她们结婚生子过小日子。
简单直白点的话,魅妖一族几乎全员恋爱脑,一旦爱上什么人,甚至甘愿自毁前程丢掉性命。
顾月时就听过不少魅妖的爱情悲剧。用脚想也知道,能被美色引诱回去的男人大多也不靠谱,等到他们渐渐腻味,转头无情抛弃的大有人在,甚至根本不顾及多年夫妻情分,寻人将她们杀死灰飞烟灭的都有。
他一直想不通人类男人到底有什么好,值得这些魅妖花那么多代价拐骗回去,独自美丽修炼成神难道不香吗?
虽然顾月时自己也是男人,可他对大多数的同类没什么好印象,这一百多年来他走南闯北自认也是见过世面的,凡变心薄幸者,十有八九都是男子。
自古男子薄情女子薄命,这话一点不假。
“那山里的魅妖已然疯魔了。”顾月时叹气,“魅妖本性喜光,通常爱在光亮开阔之地筑巢栖居。”
“可她却选择在那不见天日的矿山里过活,你觉得是为什么?”
巫麟摇头。
顾月时单手撑着下颌,又说:“林老爷身上隐约带着的妖气,与魅妖是一路的,他们必定关系匪浅。”
说到这里,他停顿了一会儿,“方才我与她交战之时察觉到那魅妖身上有许多伤,已是强弩之末了。”
之前那一波一波闯入的修士虽然确实被她的幻术所伤,可自己也耗费了不少灵力,矿山里的灵石放射出来的物质同样对她有害,如果不是有什么深仇大恨,她是傻了才会这么玉石俱焚。
看来那位林老爷多半也是个薄幸之人。
顾月时并不算一个同情心泛滥的人,他回想起方才出门前,林夫人那有意无意瞥过来的一眼,隐约觉得这事有一丝不寻常。
巫麟趴在桌前无聊打滚,他根本没兴趣知道这些痴男怨女的爱恨情仇,本以为下山后能见识到更多有趣的东西,谁知第一天就憋屈的只能待在屋子里哪都去不了,烦都烦死了。
实在无事可做,他只能撑着下巴看顾月时发呆。
此时窗外最后一丝残阳也消失在天际,屋内到处摆着照明用的夜明珠,夜明珠与蜡烛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夜明珠的光源更柔亮,不会像烛光那样,照得人影朦朦胧胧瞧不真切。
巫麟很多年前曾在父亲的书房里捣乱,在一本书上看到过“灯下看美人”的句子,具体下半句写得什么他早都不记得了,毕竟那会他对所谓美人也没什么兴趣。
可现在他瞧着顾月时在柔和清光下安静的坐在床边蹙眉深思的模样,多年前的记忆忽然就闪了出来。
顾月时虽然性子不算好,可皮相是真能骗人,即便见惯了美人的巫麟也不得不承认他实在美好,也怪不得纯雅惦记。
顾月时想不出头绪,转头就见巫麟目不转睛的盯着自己看,不耐的问:“看什么?”
“师尊好看。”巫麟大方夸道,“师尊是我见过的最好看的美人。”
顾月时心说你个小混蛋才多大,这辈子见过几个人就敢胡咧咧,张口道:
“不要用‘美人’形容男子,不礼貌。”他纠正了巫麟的用词,“以后不要乱说话。”
巫麟不服气:“有谁规定这词只有女人配用?”
“师尊本来就比那些胭脂俗粉好看!”
顾月时暗暗地翻了个白眼,开始思维发散,这小王八蛋别是个色|胚吧?
一直以来,顾月时对自己的外形向来是不大满意的,总嫌身材过分单薄纤瘦。男人大多慕强,看着别人的腹肌胸肌肱二头肌发达都会眼馋,毕竟这事关男人尊严,顾月时也不能免俗。
在顾月时心里,他这样的白斩鸡拉出去没有半点男人气概,虽然装逼方便,可架不住背地里该是会偷偷羡慕牧云巳的强壮体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