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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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亦将自己的下颌卸下来,装上新雕的牙齿。这颗牙齿晶莹洁白,与其他牙齿排在一起,并不显得突兀。但是如果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它隐隐散发着淡蓝色的光芒。
  安亦利用这颗牙齿,尝试发出了几个单音,都成功了。只是声音并非依靠声带发出,而是依靠气魂震动。
  安亦看向金毛,轻轻唤出声:“金毛。”
  声音空灵,仿若吟唱。
  金毛的毛发从上抖到下,好像有一股电流通过全身,那叫一个通体舒泰。
  ☆、第81章
  “欧莫,你以前养过宠物吗?”用餐时,弥洛斯突然问道。
  欧莫愣了一下,回道:“10岁的时候养过一只巴酷犬。”
  “你们的感情怎么样?”弥洛斯又问。
  “挺好的,和家人一样,平时几乎形影不离。”欧莫奇怪地看了自己的长官一眼。
  “形影不离?”弥洛斯望着欧莫,表情认真地问,“你是怎么做到的?”
  “什么……怎么做到的?”欧莫有些不明所以。
  “怎么做到和宠物形影不离的?”
  “呃……”欧莫迟疑地回答,“它是我养大的,整整六年,我们一直生活在一起,直到我入伍之后。”
  “六年?所以说,还需要多养一段时间吗?”弥洛斯喃喃自语。
  “什么?”欧莫没有听清。
  “欧莫,我再问你。”弥洛斯又问,“你平时是怎么照顾它的?就算你们在一起生活了六年,如果照顾不好的话,它也不会和你亲近吧?”
  “嗯,是的。”欧莫脸上露出回忆的表情,“我没有兄弟姐妹,球王——就是我的巴酷犬,它陪我度过一个寂寞的童年,我们一起吃饭、睡觉、洗澡、亲亲、游戏、锻炼……我偶尔会嫌它太闹腾,它偶尔也会嫌我做的食物难吃,但是遇到危险时,它总会第一时间冲在我的前面,保护我的安全。我们彼此信任,亲密无间。”
  说道这里,欧莫突然发现弥洛斯专注的眼神中,似乎透着几分……羡慕?
  欧莫无语,这有什么好羡慕的?如果弥洛斯真的喜欢宠物,随时都可以养上十只八只的。
  “吃饭、睡觉、洗澡、亲亲……这些都做过了啊。”弥洛斯陷入沉思中,“但是,为什么她从来都不会主动亲近我?还随便和别人跑了?”
  欧莫以为他说的宠物,便随口回道:“只有不忠或者遭受主人虐待的宠物,才会随便和别人跑掉。”
  刚说完,欧莫就发现弥洛斯整张脸都沉下来,冷气层层地往外冒。
  “我不可能虐待她。”弥洛斯语气肯定。至于“不忠”什么的,被他自动屏蔽。
  “那就是平时在一起的时间太少,疏于照顾?”欧莫小心地说道。
  “我们在一起的时间确实有点少。”弥洛斯想了想,说道,“我也很想照顾她,但不知道该怎么做。她好像都不怎么需要我照顾。”
  “那您知道‘它’喜欢什么吗?”欧莫问。
  “骨头。”
  原来也是犬类宠物?欧莫觉得自己有足够的经验可以与长官交流一下了:“那就投其所好,给‘它’准备各种各样的骨头,看‘它’最喜欢哪一种。”
  “我想,只要是骨头,她都喜欢。她自己收藏的骨头,都可以抵得上一个兵工厂了,完全不需要我给她准备。”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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