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十二章 我的中提琴只有职业级水平(5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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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星还有人能比陈志宇语速更快嘛?”
  “这是什么歌啊!”
  “这波简直黑色幽默,陈志宇用英文歌,击败了韩洲的对手,明明英文是韩人的方言啊!”
  “简直奇迹!”
  “秦洲人用英文说唱击败韩人!”
  “那个啥,《rap god》的翻译好像是,说唱之神?”
  说唱之神!
  这个翻译没什么毛病。
  因为《rap god》是地球西方顶级说唱歌手,阿姆的代表性作品之一。
  在西方说唱歌手,甚至是东方说唱歌手的心目中,阿姆的确称得上是说唱之神。
  这些人将阿姆称为“姆爷”。
  这首《rap god》甚至还不是姆爷最快的歌曲。
  不过快嘴不能光追求快,评委肯定也会有这方面的考量,所以林渊综合考虑选了这首歌。
  事实上。
  当林渊看到说唱有快嘴比赛后,内心就已经决定,定制一首阿姆的作品。
  毕竟。
  天朝的说唱刚刚起步,总体作品的质量上,比起前世的西方,还是存在一定差距,这个咱们不得不承认。
  效果确实很好。
  宛如阿姆降临,陈志宇拿下了快嘴冠军。
  这是陈志宇的天赋,摇滚和说唱,都是他很擅长的风格。
  ……
  韩洲。
  痛失冠军的韩人,心态直接崩了!
  这就好像老美被国人用英文歌碾压了一样,太特么离谱了!
  要知道。
  说唱文化在秦洲并不主流。
  韩洲才是说唱类音乐的天堂。
  韩人对于说唱类比赛是抱有极高期待,甚至准备靠这玩意儿多拿几枚金牌的!
  “技不如人!”
  “这个陈志宇的英文,怎么这么熟练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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