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神之前,做个好领主 第403节(3 / 4)
结果从魔法老师,到最好的朋友,再到侍奉的领主,自己三次试图套出女孩的信息,却被烫了整整三次。
“托斯,是不是你直接把女儿嫁给你哪位陛下了?”霍恩斯随口说了一句,但细想之下又感觉不对,在城外区,有好几处只有他们二人知晓的资源储备点,已经有好几年无人探寻。
“不能这样下去了,托斯这个混蛋知道太多关于千年的秘闻,我不能失去这个机会!”霍恩自言自语道,“还得从那个女孩身上下手,必须找到他!”
……
帝都,帝都骑士团驻地。
沙弗伦·海伦来到了自己的办公室点卯,在桌子上随便翻看了几份简报,然后就出门向沙盘室走去。
虽然在兰特眼里,帝都骑士团的很多部门,跟他曾经挂靠的龙台山骑士团没啥区别,都养着一群有家族背景却无甚野心或人脉的骑士。
但是在具体条例上,两边还是有很大的不同,比如能让帝都骑士团养的,最起码是高阶,并且对于他们每个月的出勤频率,以及体能、剑术、骑术等能力有最基本的要求。
就拿沙弗伦来说,他每天早上早早的过来点卯,然后就去沙盘大厅聊天,或者去训练场锻炼一下,快到中午的时候去千塔之厅吃午饭,然后就赖在千塔之厅内一直到晚饭后再回家去。
沙盘室是骑士团最大的房间之一,数万平米的地面上,摆放着帝都的微缩模型。
类似沙弗伦这样的挂名骑士,平时并不需要巡逻,然而一旦巡逻骑士团需求高阶支援,就是他们挣军功的时候到了。
因而每天在点卯之后去沙盘室,查看一天的情报,跟同僚们聊天已经是他必做功课了。
然而今天的沙盘大厅与往日不同,一进门沙弗伦就听到了一阵喧闹声。
“你们看到了吗?这可是闪电魔纹的鼠皮!这样的魔纹在帝都市场里没有200金币下不来吧?”
“你这鼠皮……不会是你自己画上去的吧?”
“嘿嘿,你也是高阶,你给我画一个?让我来看看这样的6级魔法你能不能随手画在一张兽皮上?”
顺着声音凑过去,沙弗伦发现自己的同僚们正聚在一块,在他们中央则是一位来自皇室的精灵裔白银骑士。
“怎么回事?这家伙不是从骑士团除名了吗?怎么又跑回来了?”沙弗伦认出了那名骑士,是神皇的五世孙莫里斯·月桂·奥古斯都。
这位莫里斯200年前就达到了大骑士,在帝都骑士团里一直混到了一等男爵,却因为沉迷于小说一直升不上去,最后因为旷了10年工,被帝都骑士团除名了,当然其实是被另一位皇家的精灵裔大骑士顶替了名额。
结果这么位宅家10年的大骑士,去年跟着雅雯妮去了哈尔卡拉的行宫,又在对抗兽人的战争中立下了功劳:跟几头魔兽猫、4名高阶骑士共同杀死了一头高级魔鼠,
不仅积功至子爵,还因为参与了哈尔卡拉的晋升等机会突破到了高阶,可谓名利双收了。
同为参与到对兽人战斗的高阶,沙弗伦对于莫里斯是如何立功的再清楚不过了,本质上他们这些帝都过去的高阶都是跟在兰特身后捡瓜落,但莫里斯属于跟在魔兽身后捡,更让沙弗伦更为不齿。
所以看到莫里斯在人群中那眉飞色舞的德行,沙弗伦就来气:“这孙子指不定又吃到什么瓜落了!”
“啊?沙弗伦!你可算来了!”人群中的莫里斯一看到(名义上)共同对抗兽人的战友,一下子更来劲了,招呼他说道,“快来看我的战利品!这绝对都是稀罕货!”
“我说子爵大人,”沙弗伦笑着捧场,“你们这是又去哪征战了?”
“你看看这个!”莫里斯把中级老鼠的鼠皮摊在地上,露出了完整而复杂的闪电魔纹,“看到了吗?这个魔纹已经堪比高阶了!这可是我特意挑的!”
“你这是……”沙弗伦看着鼠皮,羡慕的说不出话来。
“你们再看这个!”说罢莫里斯从空间戒指里掏出了3米见方的魔纹货柜。
“哇!”
随着货柜打开,所有骑士发出了赞叹。 ↑返回顶部↑
“托斯,是不是你直接把女儿嫁给你哪位陛下了?”霍恩斯随口说了一句,但细想之下又感觉不对,在城外区,有好几处只有他们二人知晓的资源储备点,已经有好几年无人探寻。
“不能这样下去了,托斯这个混蛋知道太多关于千年的秘闻,我不能失去这个机会!”霍恩自言自语道,“还得从那个女孩身上下手,必须找到他!”
……
帝都,帝都骑士团驻地。
沙弗伦·海伦来到了自己的办公室点卯,在桌子上随便翻看了几份简报,然后就出门向沙盘室走去。
虽然在兰特眼里,帝都骑士团的很多部门,跟他曾经挂靠的龙台山骑士团没啥区别,都养着一群有家族背景却无甚野心或人脉的骑士。
但是在具体条例上,两边还是有很大的不同,比如能让帝都骑士团养的,最起码是高阶,并且对于他们每个月的出勤频率,以及体能、剑术、骑术等能力有最基本的要求。
就拿沙弗伦来说,他每天早上早早的过来点卯,然后就去沙盘大厅聊天,或者去训练场锻炼一下,快到中午的时候去千塔之厅吃午饭,然后就赖在千塔之厅内一直到晚饭后再回家去。
沙盘室是骑士团最大的房间之一,数万平米的地面上,摆放着帝都的微缩模型。
类似沙弗伦这样的挂名骑士,平时并不需要巡逻,然而一旦巡逻骑士团需求高阶支援,就是他们挣军功的时候到了。
因而每天在点卯之后去沙盘室,查看一天的情报,跟同僚们聊天已经是他必做功课了。
然而今天的沙盘大厅与往日不同,一进门沙弗伦就听到了一阵喧闹声。
“你们看到了吗?这可是闪电魔纹的鼠皮!这样的魔纹在帝都市场里没有200金币下不来吧?”
“你这鼠皮……不会是你自己画上去的吧?”
“嘿嘿,你也是高阶,你给我画一个?让我来看看这样的6级魔法你能不能随手画在一张兽皮上?”
顺着声音凑过去,沙弗伦发现自己的同僚们正聚在一块,在他们中央则是一位来自皇室的精灵裔白银骑士。
“怎么回事?这家伙不是从骑士团除名了吗?怎么又跑回来了?”沙弗伦认出了那名骑士,是神皇的五世孙莫里斯·月桂·奥古斯都。
这位莫里斯200年前就达到了大骑士,在帝都骑士团里一直混到了一等男爵,却因为沉迷于小说一直升不上去,最后因为旷了10年工,被帝都骑士团除名了,当然其实是被另一位皇家的精灵裔大骑士顶替了名额。
结果这么位宅家10年的大骑士,去年跟着雅雯妮去了哈尔卡拉的行宫,又在对抗兽人的战争中立下了功劳:跟几头魔兽猫、4名高阶骑士共同杀死了一头高级魔鼠,
不仅积功至子爵,还因为参与了哈尔卡拉的晋升等机会突破到了高阶,可谓名利双收了。
同为参与到对兽人战斗的高阶,沙弗伦对于莫里斯是如何立功的再清楚不过了,本质上他们这些帝都过去的高阶都是跟在兰特身后捡瓜落,但莫里斯属于跟在魔兽身后捡,更让沙弗伦更为不齿。
所以看到莫里斯在人群中那眉飞色舞的德行,沙弗伦就来气:“这孙子指不定又吃到什么瓜落了!”
“啊?沙弗伦!你可算来了!”人群中的莫里斯一看到(名义上)共同对抗兽人的战友,一下子更来劲了,招呼他说道,“快来看我的战利品!这绝对都是稀罕货!”
“我说子爵大人,”沙弗伦笑着捧场,“你们这是又去哪征战了?”
“你看看这个!”莫里斯把中级老鼠的鼠皮摊在地上,露出了完整而复杂的闪电魔纹,“看到了吗?这个魔纹已经堪比高阶了!这可是我特意挑的!”
“你这是……”沙弗伦看着鼠皮,羡慕的说不出话来。
“你们再看这个!”说罢莫里斯从空间戒指里掏出了3米见方的魔纹货柜。
“哇!”
随着货柜打开,所有骑士发出了赞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