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年代当富婆 第44节(3 / 4)
本来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还不乐意搭理他们,张仲廉一人抓了一大把奶糖,分量十足,看着就不便宜,还在织毛衣的大姐立马眉开眼笑,“你来问我可算是问对人了,只要是最近收回来的房子,哪间房子有什么门道,我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就说这个王家的院子吧,他们家三个孩子先前为了争房子还和原来住在这里头的住户们干了好几架。现在原来的住户也都找到了其他住处,在别的地方安了家,你们要是买这间院子,也不用担心原来的住户没地方住故意来闹事。”
“赵家的那间院子有点小,之前住了一大家子人,一溜烟的小孩儿,破坏起院子来就跟拆家一样,到处都是他们乱画的痕迹,你们要是想买,自己就要多花点心思去收拾一下。不过你们要是住的人多,那就别买那院子了,总共就一进,住不开那么多人。看着你们也是个体面人,干脆多花点钱买个大点的院子。”
沈知意暗暗给他外公竖了个大拇指,这就是老一辈的处世之道啊,学到了学到了,做决定之前先好好打听做好准备,免得两眼一抹黑,被人一忽悠,糊里糊涂就上了别人的套,等到发现里头有坑的时候,想后悔也来不及了。
出了房管局,沈知意本以为张仲廉马上就要去看房子了,没想到他却让沈知意先带着秦曼随便逛一逛,然后沈知意就见张仲廉随手抓了一把头发,把原本梳的齐整的头发抓得乱糟糟的,又把身上的衬衫抓皱了一部分,整个人的气质瞬间从优雅从容的大学教授转向落魄书生,要不是年纪不合适,还真有那么一点孔乙己的味儿了。
沈知意还在好奇张仲廉到底想干嘛呢,秦曼已经笑出声,拉着沈知意往不远处的小摊贩那边走。
“别理你外公,他又准备去忽悠人,小孩子别跟着学。”
沈知意愈发好奇,一步三回头,恨不得自己长了个长颈鹿同款脖子,能跟着秦曼走的同时还能关注到张仲廉那边的情况。
秦曼没办法,只好小声告诉沈知意,“我们不太好跟着你外公,他这会儿肯定堵在那间院子的胡同口,见着个老大爷就给人递烟,从人家嘴里套话呢。”
沈知意再次震惊,“外公不是检察院系统的吗?怎么办起事来有那么点江湖气?”
“检察院就不要和人民群众打交道啦?他们搜集证据的时候,不还是要群众帮忙?”秦曼倒是很能理解张仲廉的做法,“普通群众对穿制服带大盖帽的都有点畏惧情绪,你外公要真穿着那身衣裳飘在天上,眼睛不往人民群众身上看,那也就对不起他的那身衣裳啦。”
沈知意心服口服。
也就是张仲廉前后的表现反差太大,沈知意一开始只觉得他是个分外谨慎又在最大程度上让日子过得更好的老头儿,还特别有责任感,没想到他办起事来路子这么野。仔细一想,沈知意当初刚见他们的时候,他们身上的黑五类标签还没去掉,能不谨慎过日子吗?现在平反了,张仲廉也露出了隐藏起来的另一面。
沈知意拍拍脑门儿,觉得自己一叶障目,“看小舅舅就知道,外公肯定也是个交游广阔的人。”
现在想想,张云卿的一些行事作风,分明就是翻版的张仲廉。怪不得张仲廉从来不担心孤身在外闯荡的张云卿呢,他们这种社牛人精,在哪儿都能混得开。
秦曼乐不可支,“今天过后,你外公努力在你面前维持的沉稳可靠的形象可就没啦。”
“谁说的?”沈知意不同意秦曼的看法,“我反而觉得外公更可靠了,安全感十足。”
“那可不能让他知道,免得他骄傲。”
沈知意觉得,二老来了首都之后,就好像是解除了什么一样,变得格外活泼。
现在已经有了风声说国家要改革开放了,首都作为政治中心,首都人民的消息自然也是最灵通的。脑子灵活的现在就开始摆地摊做买卖了。还真别说,摆地摊可养活了不少人。
最近大批知青回城,就算是首都,也没那么多工作岗位给回城知青。这帮知青大多都正值年少,年少两个字后一般都会跟着气盛这俩字,一大堆没有工作又年轻气盛的小伙子在街上溜达,发生了点什么矛盾就容易发展成打架斗殴事件。这还算是明面上的,警察来了之后把人带走教育一顿也就得了,头痛的是各种小偷小摸案件直线上升,给辖区民警带来无数的案子。
治安问题刻不容缓。这可是首都,领导人都在这儿呢,要真出现了恶性治安事件,那真是要出大问题的。
正好上面开了个口子,回城的知青们有脑子灵活的开始放下架子摆摊,当了别人看不起的个体户。结果不干不知道,一干吓一跳,每天下来数数营业额,艾玛真香,被人嘲笑就嘲笑呗,面子能抵几个钱?什么,家里觉得丢人让我别干了?赶紧滚蛋,谁不让我干个体户那就是我的一生之敌!
所以现在首都街头的个体户还挺多,卖的东西虽然同质化严重,但因为物美价廉,服务态度又比百货大楼那些眼睛长在天上的售货员们好了一大截,正常人有了选择后,谁乐意去百货大楼看售货员的脸色? 所以街头小贩们的生意,还真不赖。
秦曼带着沈知意过来逛的这几个摊子,就是卖衣服的。这衣服的款式一看就是粤省那边进的货,粤省和港城离得近,港城现在还是四小龙呢,经济发展比内陆好,衣服的设计也更时尚,更符合年轻人标新立异的那点微妙的想法。
沈知意对这些喇叭裤敬谢不敏,她更喜欢简约大方的穿搭,宽松舒适的直筒裤她穿着就挺舒服,再加上她腿型好,纤细笔直又修长,随便穿挑裤子都好看,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沈知意拉高了裤子的上身效果,而不是裤子修饰沈知意的腿型。所以沈知意有颜任性,怎么舒服怎么穿。
秦曼倒是有一颗乐于接受年轻文化的心,挑了两条质量不错的喇叭裤,又挑了件碎花的衬衫,看着很是新潮。沈知意自己虽然不买,但对于秦曼这种勇于尝试新事物的行为还是给出了大力的赞赏,“看着和您以往的风格不一样,但您长得好看,就是披个麻袋都漂亮,不管怎么穿,有您的脸撑着,指定好看!”
秦曼被沈知意逗得满面笑容,等到张仲廉打听完消息过来找她们时,秦曼还在乐,顺便给张仲廉也买了件花衬衫。
张仲廉:“……”这个是真的不用。
沈知意还挺好奇张仲廉都打探到了些什么消息,拿了东西后,一边走一边问张仲廉,“怎么样,那个院子能买吗?”
“能,”张仲廉点了点头,回头看了一眼,眉眼沉沉,“我们还能想办法压价买。那一家的三个孩子都不是东西,他们的父母也算是间接被他们给逼死的。” ↑返回顶部↑
“赵家的那间院子有点小,之前住了一大家子人,一溜烟的小孩儿,破坏起院子来就跟拆家一样,到处都是他们乱画的痕迹,你们要是想买,自己就要多花点心思去收拾一下。不过你们要是住的人多,那就别买那院子了,总共就一进,住不开那么多人。看着你们也是个体面人,干脆多花点钱买个大点的院子。”
沈知意暗暗给他外公竖了个大拇指,这就是老一辈的处世之道啊,学到了学到了,做决定之前先好好打听做好准备,免得两眼一抹黑,被人一忽悠,糊里糊涂就上了别人的套,等到发现里头有坑的时候,想后悔也来不及了。
出了房管局,沈知意本以为张仲廉马上就要去看房子了,没想到他却让沈知意先带着秦曼随便逛一逛,然后沈知意就见张仲廉随手抓了一把头发,把原本梳的齐整的头发抓得乱糟糟的,又把身上的衬衫抓皱了一部分,整个人的气质瞬间从优雅从容的大学教授转向落魄书生,要不是年纪不合适,还真有那么一点孔乙己的味儿了。
沈知意还在好奇张仲廉到底想干嘛呢,秦曼已经笑出声,拉着沈知意往不远处的小摊贩那边走。
“别理你外公,他又准备去忽悠人,小孩子别跟着学。”
沈知意愈发好奇,一步三回头,恨不得自己长了个长颈鹿同款脖子,能跟着秦曼走的同时还能关注到张仲廉那边的情况。
秦曼没办法,只好小声告诉沈知意,“我们不太好跟着你外公,他这会儿肯定堵在那间院子的胡同口,见着个老大爷就给人递烟,从人家嘴里套话呢。”
沈知意再次震惊,“外公不是检察院系统的吗?怎么办起事来有那么点江湖气?”
“检察院就不要和人民群众打交道啦?他们搜集证据的时候,不还是要群众帮忙?”秦曼倒是很能理解张仲廉的做法,“普通群众对穿制服带大盖帽的都有点畏惧情绪,你外公要真穿着那身衣裳飘在天上,眼睛不往人民群众身上看,那也就对不起他的那身衣裳啦。”
沈知意心服口服。
也就是张仲廉前后的表现反差太大,沈知意一开始只觉得他是个分外谨慎又在最大程度上让日子过得更好的老头儿,还特别有责任感,没想到他办起事来路子这么野。仔细一想,沈知意当初刚见他们的时候,他们身上的黑五类标签还没去掉,能不谨慎过日子吗?现在平反了,张仲廉也露出了隐藏起来的另一面。
沈知意拍拍脑门儿,觉得自己一叶障目,“看小舅舅就知道,外公肯定也是个交游广阔的人。”
现在想想,张云卿的一些行事作风,分明就是翻版的张仲廉。怪不得张仲廉从来不担心孤身在外闯荡的张云卿呢,他们这种社牛人精,在哪儿都能混得开。
秦曼乐不可支,“今天过后,你外公努力在你面前维持的沉稳可靠的形象可就没啦。”
“谁说的?”沈知意不同意秦曼的看法,“我反而觉得外公更可靠了,安全感十足。”
“那可不能让他知道,免得他骄傲。”
沈知意觉得,二老来了首都之后,就好像是解除了什么一样,变得格外活泼。
现在已经有了风声说国家要改革开放了,首都作为政治中心,首都人民的消息自然也是最灵通的。脑子灵活的现在就开始摆地摊做买卖了。还真别说,摆地摊可养活了不少人。
最近大批知青回城,就算是首都,也没那么多工作岗位给回城知青。这帮知青大多都正值年少,年少两个字后一般都会跟着气盛这俩字,一大堆没有工作又年轻气盛的小伙子在街上溜达,发生了点什么矛盾就容易发展成打架斗殴事件。这还算是明面上的,警察来了之后把人带走教育一顿也就得了,头痛的是各种小偷小摸案件直线上升,给辖区民警带来无数的案子。
治安问题刻不容缓。这可是首都,领导人都在这儿呢,要真出现了恶性治安事件,那真是要出大问题的。
正好上面开了个口子,回城的知青们有脑子灵活的开始放下架子摆摊,当了别人看不起的个体户。结果不干不知道,一干吓一跳,每天下来数数营业额,艾玛真香,被人嘲笑就嘲笑呗,面子能抵几个钱?什么,家里觉得丢人让我别干了?赶紧滚蛋,谁不让我干个体户那就是我的一生之敌!
所以现在首都街头的个体户还挺多,卖的东西虽然同质化严重,但因为物美价廉,服务态度又比百货大楼那些眼睛长在天上的售货员们好了一大截,正常人有了选择后,谁乐意去百货大楼看售货员的脸色? 所以街头小贩们的生意,还真不赖。
秦曼带着沈知意过来逛的这几个摊子,就是卖衣服的。这衣服的款式一看就是粤省那边进的货,粤省和港城离得近,港城现在还是四小龙呢,经济发展比内陆好,衣服的设计也更时尚,更符合年轻人标新立异的那点微妙的想法。
沈知意对这些喇叭裤敬谢不敏,她更喜欢简约大方的穿搭,宽松舒适的直筒裤她穿着就挺舒服,再加上她腿型好,纤细笔直又修长,随便穿挑裤子都好看,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沈知意拉高了裤子的上身效果,而不是裤子修饰沈知意的腿型。所以沈知意有颜任性,怎么舒服怎么穿。
秦曼倒是有一颗乐于接受年轻文化的心,挑了两条质量不错的喇叭裤,又挑了件碎花的衬衫,看着很是新潮。沈知意自己虽然不买,但对于秦曼这种勇于尝试新事物的行为还是给出了大力的赞赏,“看着和您以往的风格不一样,但您长得好看,就是披个麻袋都漂亮,不管怎么穿,有您的脸撑着,指定好看!”
秦曼被沈知意逗得满面笑容,等到张仲廉打听完消息过来找她们时,秦曼还在乐,顺便给张仲廉也买了件花衬衫。
张仲廉:“……”这个是真的不用。
沈知意还挺好奇张仲廉都打探到了些什么消息,拿了东西后,一边走一边问张仲廉,“怎么样,那个院子能买吗?”
“能,”张仲廉点了点头,回头看了一眼,眉眼沉沉,“我们还能想办法压价买。那一家的三个孩子都不是东西,他们的父母也算是间接被他们给逼死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