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 她是该逃跑的,不然我会杀了她。 【警察x犯罪嫌疑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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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0.
  警笛声如雷鸣般响彻云霄,我拼命抓住栈板想支撑自己站起来。
  我靠在栈板上,拼命咳嗽,我呛了好几口海水,抹掉脸上的海水,鼻腔充斥着难闻的气味,岸边已经没有宋德妮的身影。
  她是该逃跑的,不然我会杀了她。
  我一头乱糟糟的头发湿透了,黑色的外套还沾着泥垢和海草,我的脑袋昏沉,我冷又怒,我的每一个吐息就像是巨龙吐出的浓烟,想要毁掉所有视野所及的一切。
  「你怎么在这里?」队长看到我,眼神彷彿是害怕吓到的小动物般。
  「宋德妮说说有情报。」我说,在他们还来不及反应过来追问前,一股脑儿全盘托出「她说翁添富介绍李德龙给她认识的。他们有一项投资很赚钱。」
  「你怎么把自己搞成这样?」王磊一点也不关心我的情报,在旁边鬼吼。
  「天色太黑了。」我淡淡的说。
  「宋德妮在哪里?」队长很快的调整好情绪。
  「我不知道。」
  「所以她没有不在场证明。」
  我看见犯罪鑑识组的人抬着尸袋搬上车。队长请医护人员给我一条大毛巾,我很庆幸有这东西把自己捆起来。
  「宋德妮这是杀人预告吗?」林婷婷在旁边喃喃自语。
  「有人死了?」我后知后觉的问道。
  「被邮轮的人发现陈尸在海面上,还不知道死亡时间。」
  「带宋德妮回警察局。」队长放下手说「我们不跟她玩了。」
  *
  我换好衣服,无视李磊幸灾乐祸的在我旁边打转。
  我没有提出要去审问宋德妮。我还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我一定会杀了她。
  「在邮轮上,死者是船运公司的老闆。」李俊杰给我案发现场的照片和初步报告。
  嫌疑人:无被害人:李明亮性别:男年龄:55岁职业:德周船运公司老闆,死亡时间在凌晨一点左右。
  照片里,李明亮尸体脸部朝下就在船身旁边漂浮,双臂张开与海岸线平行。
  根据目击证人的陈述和现场勘查,李明亮被发现落海而亡。他的遗体在水中被发现后,被救援人员捞起并送往医院进行初步检查。
  水警人员在现场发现了一些个人物品,包括李明的手机和身份证等。
  病理检查显示,李明亮的死因初步确定为溺水。进一步的法医鑑定和相关化验正在进行中,以确定是否存在其他致死因素。
  调查人员正在进一步追查李明落海的具体原因,包括可能的意外、自杀、谋杀等。
  所有线索像是存在又像是泡沫一般,这次没有相框,没有过度整齐的犯罪现场。
  「没有其他监视录影画面吗?」我问道。
  「我正在看。」李俊杰指了指他的电脑萤幕。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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