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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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孙继东已经很久不喝酒了,但今天得走人情,酒桌气氛更好,事情相对容易说。
  喝了一点儿酒,两人主要谈了一些过去同学的现状。
  “刘莉莉还记得吗?有志气,申请去内蒙古做下乡知青,比不了她!”钱二喜似乎是在为以前的同学叹息。
  但是孙继东知道不是那么回事儿,钱二喜喜欢刘莉莉,但是人家做了知青,基本上就没有可能了。
  之所以孙继东会记得这件事,是因为这个故事在数年之后还有一个后续。谁也没想到,当年的热血女青年终究是后悔了,在知青返城的潮流中回来。那个时候的钱二喜刚刚离婚,两人竟然再次走到了一起。
  本来是挺好的故事,却出乎意料的,两年之后这段婚姻以失败告终。
  钱二喜在同学聚会上提到此事,颇为苦涩。
  “远看着觉得好的,真的能近看了,不一定好。”
  “你丫这不就是犯贱吗?”当时有同学一针见血。
  “还有龙洲,他现在也在当警察,但不在这片儿...”主要是钱二喜说,孙继东在一边听。
  对于他来说,这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记得的不多。
  吃到一半,孙继东拿出了一个文件袋:“有事儿求你。”
  听他这么说,钱二喜一下就笑了起来:“我就猜到你有事求哥们儿!不然怎么说吃饭就吃饭,还主动请我?你这人可不是这么主动的——不过我倒是奇了怪了,有什么事是你摆不平的,还得来找我?”
  “帮不帮?”孙继东问。
  “帮帮帮!”钱二喜吃饭有些热了,解了衣服前襟几粒扣子,往椅背上一靠:“你这人读书的时候就出了名的傲,什么都不放在眼里!现如今你能来求人,这可不多见!今儿帮了你忙,以后能在咱们那一帮同学里吹一辈子!”
  之所以能夸下这个海口,也是因为钱二喜知道,以孙继东的为人,断然不可能是违反原则的事。
  孙继东将手上的文件袋拆开,让钱二喜自己看。
  钱二喜一开始就随便看看,看到后面抬头看了一眼孙继东,然后低着头继续看。看完了后,文件塞了回去,他又抿了一口酒,吃了几口菜。放下筷子:“东子,你这是...这小流氓得罪你了?”
  孙继东‘嗯’了一声,手上的筷子没停。
  “行吧。”钱二喜也不废话,将文件袋放进了自己的公文包:“你工作都做的这么细了,就是一句话的事情...况且也是为民除害了——正好,这小子在咱们派出所,处理起来也容易。”
  文件袋里面的东西都和一个人有关。
  杨真...这个名字没有多少人知道,但是他的外号要知名很多,他就是鹞子。
  说起来,他们这些能在城内一片区域戳住的顽主,基本上都是有底子的!不同于城外大院儿的顽主,城里的顽主在行事作风上更凶残一些。能被抬起来的,基本都能拿刀子戳人。
  没有这股狠劲儿,估计也立不住。
  要说十个里面有十个戳过人,这不敢说,但要说十个里面有九个,那就很肯定了。
  戳人不代表杀人,但这事儿也不小了!如果事情还得不到苦主的谅解,即使是未成年人,进去个几年是很正常的——如果情节恶劣,十几年也不奇怪!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警察知道这件事,注意到这件事,有精力去管这件事。而现实是,如果不是当场被抓住,又或者事情实在闹的大,很多群架中的冲突,是很难找到犯事的孩子的。
  这个时候的警察,人少事多,很多时候只能优先一些事,而将另一些事排在次级位置。
  孙继东跑了一天,就确定了一件事,那就是鹞子和一件恶性抢劫事件有关。当时没抓住人,而在这件事中他用到了刀,还捅伤了一老年人。
  “没看出来,东子你还挺有搞刑侦的天分的。”和孙继东碰了下杯,钱二喜也是有感而发。他当然不知道孙继东收集这些只花了一天时间,但不管怎么说,能弄出这个来,就说明他的本事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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