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七章 不为人理解的坚持(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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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几个记者面色一阵尴尬,还是那个口齿伶俐的主持人站出来说道:“这位先生您好,我们是蔺新县电视台的,听说吴良先生今天来参加你们的婚礼,还要为你们献歌一首,所以我们专程赶来拍摄,您放心,等视频拍出来之后,我们会专门刻录一盘磁带给您,就当是我们电视台送给您婚礼的纪念礼物。”
  他害怕潘佳俊不让电视台进行拍摄,于是试图用这种方法来“贿赂”他,把婚礼现场拍摄的画面当做礼物送给他拿来做纪念。
  不得不说,他的诱惑还是挺有效果的,潘佳俊原本面色有些不悦,但听到说可以留一盘磁带做纪念之后,整个脸色就缓和了不少。
  但他还是看了看吴良,怕吴良不肯同意,于是试探着问到:“主播,你觉得怎么样……”
  吴良撇撇嘴,平静的说道:“无所谓,只要他们肯付版权费,而且你同意让他们拍,那就让他们随便拍好了。”
  “版权费,什么版权费?”跟潘佳俊一起走出来的傅欣彤好奇的问道。
  “我的歌呀。”吴良头痛的揉了揉额头,回答道:“这首歌可是新歌发布,如果他们要放到电视台去播放的话,就算是商业用途了,总不能让我白唱给他们听吧?”
  其实很多影视作品或者歌曲后面,都有“禁止作为商业用途”的标识,一般人从来不会去关注它,大家都只当这是一句空话,说了等于白说。
  但实际上,这句话却是所有版权拥有者维权的重要依据,如果有人忽略了这句话,把这些版权作品用作商业用途而又不付给版权拥有者费用的话,那只要版权拥有者去告他们,基本上是一告一个准儿。
  特别是电视台这种公众机构,在明显侵犯版权的情况下,更是容易成为众矢之的。
  县城电视台的那几名记者显然也明白这个道理,几人无奈的对视了一眼,最后还是那个主持人站出来问道:“那么吴先生,如果我们想要拍摄您的画面的话,您准备收取多少版权费呢?”
  吴良伸出一根指头,想了想,又变成了两根。
  “两……万?”那主持人小心翼翼的问道。
  “不,两千。”吴良摇摇头,嘴里冒出一个令人吃惊的数字。
  “两千?”那主持人先是一惊,随后一抹浓重的喜色浮现出来。
  他原本还以为吴良是要狮子大开口,给出一个令他感到为难的数字呢。
  真没想到,吴良做了那么半天的妖,结果就给出一个这么小的数字。
  如果是两万块,他估计还要去找台里申请,但两千块的话……他平时的活动经费就可以报销这笔费用了!
  那年轻的节目主持人还以为吴良说错了,心里一阵窃喜。
  但他哪里知道,吴良根本就是故意报出这个数字的。
  为什么是两千呢?
  因为吴良如果把这首歌拿到爱听音乐网上去打榜的话,得到的版权费也正好是两千。
  没错,比起以前刚刚出名的时候,他现在的打榜收费涨了一倍……
  说实在的,这两千块钱,其实早已经不被吴良放在眼里,但他依然坚持索要,为的也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坚持他的“原则”。
  其实每个音乐制作人都应该理直气壮的向音乐网站索要他们的歌曲版权费,因为这些歌曲都是他们的劳动成果,他们有理由在音乐网站使用这些歌曲之后,收到他们到处。
  只不过大多数时候,这些报酬都被音乐网站以“我们帮你出名,你反而应该感谢我们”这样的借口给赖掉了。
  还是之前的那个说法,你毕业之后加入新公司,难道因为在新公司学到了新知识,懂得了如何进行工作,就可以不要你的工资了吗?
  你在新公司锻炼了自己,然后有机会跳槽到更好的公司,获取更高的工资,所以老板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对你说:“我帮你提升了你自己,所以我不需要支付你工资!”
  你会同意吗?
  音乐制作人(或者网络歌手)用自己的劳动果实为音乐网站提供丰富的内容,凭什么他们就不能得到自己理应得到的报酬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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