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2章 遗嘱(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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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晴晴得知丁秀兰的死讯是在两天后。
  人死如灯灭,正如林春菊所说,所有的帐都一笔勾销了。
  岳晴晴有些惆怅,但很快就抛在脑后了。
  但让她没想到的是,苏律师会再次打电话给她。
  “丁女士其实在这之前就立了遗嘱,应该说李嘉国先生和丁秀兰女士共同的遗嘱。”
  “他们指定由你来继承他们全部的财产。”
  “稍后我会将清单发给你。”
  岳晴晴握着手机,感觉在听天方夜谭。
  “是不是弄错了,我以前就说过……”
  苏律师似乎知道岳晴晴要说什么。
  “这份遗嘱是完全没有限制的,只要把东西交到你手里,无论你是用来做什么都可以,不需要你认祖归宗或者改名,没有任何条件。”
  这倒是和丁秀兰与李嘉国之前的表现截然不同。
  岳晴晴疑惑道:“他们是怎么想的?”
  苏律师叹了口气,“因为只剩你。”
  岳晴晴:“?”
  “在这之前丁女士和李先生就遭受过一些危险,所以他们才立了遗嘱,包括这次的车祸也有蹊跷,我已经联系警方了,等查到疑点会正式立案。”
  岳晴晴明白了。
  这就是焦莉引发的后果。
  李嘉国那段时间变成植物人躺在床上,导致李家人心浮动。
  李复泓大概突然意识到自己不必想方设法地让两个老人把产业交给自己。
  继承遗产不正是一种更快的选择吗?
  李同宇则恰好相反,他意识到倘若两人突然离去,自己并非第一顺位继承人,所有的钱将落入李复泓的口袋。
  因而他必须要想办法让两人立下遗嘱。
  但遗嘱是什么时候用的,丁秀兰和李嘉国都很明白。
  儿子已经对他们起了杀心。
  当给李同宇立了遗嘱后,对方又会怎么做呢?
  站在他们的角度也能想明白,自然是先下手为强,将事情定下来。
  毕竟李同宇可是有过弑亲先例的。
  虽然是在他们的推波助澜下,但一想到刀子最终落在自己身上,这种滋味可就不那么美妙了。
  因此丁秀兰和李嘉国立了两份遗嘱。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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