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就是这样的鸟儿 第2节(1 / 4)
灵江慵懒的坐在他手上,从毛茸茸的翅膀下撇出一根细细的丫形鸟爪,露出脚腕上那只刮的他满是伤痕的铁环。铁环是驭凤阁信鸟的身份象征,环上还刻有信鸟的编号,只是不知这铁环是不合爪爪,还是怎么的,将灵江的脚爪磨得这么严重。
季玉山咽了咽口水,小心翼翼摸索着走山路,又道:“驭驭驭凤阁都是鸟人吗……怪不得能让江湖忌惮……”
灵江懒得搭理他,一句废话都不想说,任由他托着,走出四下无人的荒郊野岭,往万海峰的方向去。
第2章 鱼戏叶(二)
季玉山不仅是个倒霉蛋,而且啰嗦的很,他们走了一夜,天边浮出鱼肚白,季玉山已经将灵江的祖宗十八代都问了一遍,灵江半个字都没回他,于是他就一股脑把自己祖宗十八代倒豆子似的倒了出来。
以至于让灵江在昏昏欲睡中听了一出他七舅姥爷家的姨娘是怎么和邻居家的汉子勾搭的戏码,灵江虽然觉得他特烦,但碍于自己鸟品极好,嘴上积德,也没怼他,默默的心想,七舅老爷气的胡子都白了?可管他鸟事。
于是在季玉山手里一翻身,把屁股对着他,脑袋缩回翅膀里继续睡了。
翻过远松岭后,路就好走多了,官道蜿蜒在青山绿水中,行至半日不见人烟,唯有白云漂浮清风阵阵,山谷中鸟鸣清脆婉转,再一低头,见手里捧着的一坨毛茸茸的鸟,听着耳边清脆的鸟叫声,跟这小东西唱出来的似的,教季玉山越看越欢喜,忘乎所以起来。
他嘚吧嘚吧又说了一日,有点口干舌燥,就从包袱里摸出水囊灌了两三口,边喝边眼不离手里的一坨,对小东西几乎有点爱不释手。
小黄鸟在他手心四脚拉叉睡的死沉死沉,他看见被系在小黄鸟爪上的小筒子,想了想,伸出两根手指摸了过去。
就在他刚碰到竹筒时,旁光不经意的一扫,刚好和小黄鸟对上了眼。
灵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醒的,豆大的小黑眼清明锐利,沉默不语的盯着季玉山的两根手指。
那目光就像一柄锋利的小刀,已经抵在了他手指边上,只等他下手,就要付出丢掉两截手指的下场。
季玉山被他这么一看,浑身一个激灵,骤然从灵江毛茸茸圆鼓鼓的模样上清醒过来——这只鸟可是能震杀狼群,拎起千斤旦八棱梅花锤的小鸟,和山谷里那些会唱歌的妖艳贱货可是一点都不一样。
他噌的缩回手指,结巴道:“我我我想看看你脚伤好了吗。”
灵江面无表情的收回视线,炸着小翅膀换了个姿势,奶凶奶凶的嗯了一声,把爪爪缩进肚子下面,张开尖尖的小嘴,打了个冷酷的哈欠。
他筒子里的消息不重要,否则驭凤阁三万多只信鸟,也不会让他去行信,但即便再不重要,灵江作为驭凤阁信鸟一员,还是有些职业素养,不会让任何人碰他筒子里的信。
睡了半晌,感觉脚爪上的伤好了些,灵江就默默地眯起小眼,盘算着自己这一趟究竟迷了几回路。
他觉得凡人对鸟有些过分的严苛,认定了鸟不会迷路,然而灵江从破壳开始就不怎么能记住路,经常出去吃食之后再回来,就寻不到属于自己的那只鸟窝了。
但灵江认为这不算个问题,寻不到窝就到别鸟那儿去挤一挤就成了,就算没鸟愿意和他挤,三山六水也总有他一处落脚地,活的十分肆意,颇有‘醉倒落花前,天地为衾枕’的洒脱。
不过坏就坏在他不是山谷里唱歌的萌物,乃是江湖第一情报阁的信鸟,找不到归巢的路是大忌。
于是只好沦落为驭凤阁中三万只信鸟中的老末,和老弱病残为伍,提前过起了养老的日子,偶尔被分配几个不重要、又路途险峻的送信任务,大概就是死在半路也顶多换几句训鸟人的谩骂,转眼就将他这只小鸟忘干净了。
他可谓是混吃等死的一把好手。
不过,也会有那么一两次,灵江卧在窝里听着风从万海峰下吹到崖顶,吹眯了他的眼睛,他就想,既然老天给了他独一无二的灵性、一身蛮力和妖术,真的就是为了让他投胎来鬼混的吗,还是说方便他跟别的小鸟打架占个上风?
灵江漫无边际的胡思乱想,漫不经心的听着半路捡来的人聒噪,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基本当成老和尚念经,催眠的他昏昏欲睡。
忽然,他睁开眼:“你刚刚说什么?”
季玉山一愣,自己那点废话像受了惊的兔,顿时散的一干二净,脑中一片空白,愣是想不起自己说了什么,苦思冥想了半天,才道:“我说我有个尚未过门的娘子,但是跟人跑了?”
灵江顿了顿:“你节哀,下一句。”
季玉山犹豫:“带她跑的人是江湖上臭名昭著的大盗裴江南?”
裴江南算有点名气,武功很好,按这书生的细胳膊瘦腿来看,基本抢回无望,灵江表示同情:“再节哀,下一句。” ↑返回顶部↑
季玉山咽了咽口水,小心翼翼摸索着走山路,又道:“驭驭驭凤阁都是鸟人吗……怪不得能让江湖忌惮……”
灵江懒得搭理他,一句废话都不想说,任由他托着,走出四下无人的荒郊野岭,往万海峰的方向去。
第2章 鱼戏叶(二)
季玉山不仅是个倒霉蛋,而且啰嗦的很,他们走了一夜,天边浮出鱼肚白,季玉山已经将灵江的祖宗十八代都问了一遍,灵江半个字都没回他,于是他就一股脑把自己祖宗十八代倒豆子似的倒了出来。
以至于让灵江在昏昏欲睡中听了一出他七舅姥爷家的姨娘是怎么和邻居家的汉子勾搭的戏码,灵江虽然觉得他特烦,但碍于自己鸟品极好,嘴上积德,也没怼他,默默的心想,七舅老爷气的胡子都白了?可管他鸟事。
于是在季玉山手里一翻身,把屁股对着他,脑袋缩回翅膀里继续睡了。
翻过远松岭后,路就好走多了,官道蜿蜒在青山绿水中,行至半日不见人烟,唯有白云漂浮清风阵阵,山谷中鸟鸣清脆婉转,再一低头,见手里捧着的一坨毛茸茸的鸟,听着耳边清脆的鸟叫声,跟这小东西唱出来的似的,教季玉山越看越欢喜,忘乎所以起来。
他嘚吧嘚吧又说了一日,有点口干舌燥,就从包袱里摸出水囊灌了两三口,边喝边眼不离手里的一坨,对小东西几乎有点爱不释手。
小黄鸟在他手心四脚拉叉睡的死沉死沉,他看见被系在小黄鸟爪上的小筒子,想了想,伸出两根手指摸了过去。
就在他刚碰到竹筒时,旁光不经意的一扫,刚好和小黄鸟对上了眼。
灵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醒的,豆大的小黑眼清明锐利,沉默不语的盯着季玉山的两根手指。
那目光就像一柄锋利的小刀,已经抵在了他手指边上,只等他下手,就要付出丢掉两截手指的下场。
季玉山被他这么一看,浑身一个激灵,骤然从灵江毛茸茸圆鼓鼓的模样上清醒过来——这只鸟可是能震杀狼群,拎起千斤旦八棱梅花锤的小鸟,和山谷里那些会唱歌的妖艳贱货可是一点都不一样。
他噌的缩回手指,结巴道:“我我我想看看你脚伤好了吗。”
灵江面无表情的收回视线,炸着小翅膀换了个姿势,奶凶奶凶的嗯了一声,把爪爪缩进肚子下面,张开尖尖的小嘴,打了个冷酷的哈欠。
他筒子里的消息不重要,否则驭凤阁三万多只信鸟,也不会让他去行信,但即便再不重要,灵江作为驭凤阁信鸟一员,还是有些职业素养,不会让任何人碰他筒子里的信。
睡了半晌,感觉脚爪上的伤好了些,灵江就默默地眯起小眼,盘算着自己这一趟究竟迷了几回路。
他觉得凡人对鸟有些过分的严苛,认定了鸟不会迷路,然而灵江从破壳开始就不怎么能记住路,经常出去吃食之后再回来,就寻不到属于自己的那只鸟窝了。
但灵江认为这不算个问题,寻不到窝就到别鸟那儿去挤一挤就成了,就算没鸟愿意和他挤,三山六水也总有他一处落脚地,活的十分肆意,颇有‘醉倒落花前,天地为衾枕’的洒脱。
不过坏就坏在他不是山谷里唱歌的萌物,乃是江湖第一情报阁的信鸟,找不到归巢的路是大忌。
于是只好沦落为驭凤阁中三万只信鸟中的老末,和老弱病残为伍,提前过起了养老的日子,偶尔被分配几个不重要、又路途险峻的送信任务,大概就是死在半路也顶多换几句训鸟人的谩骂,转眼就将他这只小鸟忘干净了。
他可谓是混吃等死的一把好手。
不过,也会有那么一两次,灵江卧在窝里听着风从万海峰下吹到崖顶,吹眯了他的眼睛,他就想,既然老天给了他独一无二的灵性、一身蛮力和妖术,真的就是为了让他投胎来鬼混的吗,还是说方便他跟别的小鸟打架占个上风?
灵江漫无边际的胡思乱想,漫不经心的听着半路捡来的人聒噪,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基本当成老和尚念经,催眠的他昏昏欲睡。
忽然,他睁开眼:“你刚刚说什么?”
季玉山一愣,自己那点废话像受了惊的兔,顿时散的一干二净,脑中一片空白,愣是想不起自己说了什么,苦思冥想了半天,才道:“我说我有个尚未过门的娘子,但是跟人跑了?”
灵江顿了顿:“你节哀,下一句。”
季玉山犹豫:“带她跑的人是江湖上臭名昭著的大盗裴江南?”
裴江南算有点名气,武功很好,按这书生的细胳膊瘦腿来看,基本抢回无望,灵江表示同情:“再节哀,下一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