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崽子 第73节(1 / 4)
“对,我知道,这就是香岛最轰动的313大案。怎么了?”
“听说,办理此案的警察,当时推断这个孩子已经死了,因为绑匪知道自己没了减刑的筹码,所以才变得更加穷凶极恶。但实际上,那个孩子还活着,并且于前几年回到了亲生父母身边。”
艾果儿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又说:“所以,我推断还有其他的绑匪逍遥法外。”
刘轩朗沉思了片刻,点了根烟,但只抽了两口,就扔到了车窗外。
他点头认同道:“嗯,确实有这种可能。但香岛离咱们这儿隔了小半个中国,这件案子和你有什么关系?”
和她有什么关系?
关系很大!
林如丹的生日正是三月十三日。
那一天,她庆祝完自己的生日之后,带着三岁半的勤简驱车回家……
狼来到艾家之后,按照艾青华的推测,申报的户口比艾果儿大了两岁,实际上,他比艾果儿大了整整三岁。
想想一个不满四岁的孩子被遗弃在了大山里,当时的勤简该有多么的恐惧、多么的绝望。
艾果儿的瞳孔不自主地收紧,义正言辞地说:“一个人的出生是没法选择的,成长的轨迹也是没法选择的。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没人会愿意在什么都不懂的年纪,与自己的亲生父母分离,并且九死一生。”
更何况,勤简的经历,深刻地说明了人还不如狼。
这是艾果儿一直耿耿于怀的事情。
案件发生的时间太过久远,那个年代的通讯和交通远远不及现在发达。
听说因为孩子失踪之时年纪太小,早已忘记了很多事情。
被找到的时候,也没能给警方提供什么有利的线索。
还听说,孩子就是在本市找到的,好像是被一个什么植物学家给收养了,植物学家的姓氏并不算常见,姓什么来着。
刘轩朗不由自主地陷入了沉思里,眼睛忽然一亮。
他眯着眼睛问:“你和那个失踪的孩子是什么关系?”
艾果儿不再隐藏,淡淡地说:“他以前是我的哥哥,现在是我的未婚夫。”
刘轩朗把玩着手里的车钥匙,忽而一笑:“敢情,你是要为夫报仇!”
好好的一个刑警队长,笑起来却跟个混蛋似的。
艾果儿的嘴角莫名一抽。
却听他又道:“你未婚夫现在不是过得好好的,何必再寻找过去的真相,自寻烦恼!像你说的这种案例,不是没有过,但什么线索都没有的话,除非那个漏网之鱼因为其他的案子落网,自己交代了这个事情,要不然的话,这是一件比大海捞针都难的事情。”
艾果儿心知他说的是对的,可还是不服气地道:“你做警察的正义感哪儿去了?”
“人的出生是没法选择的……但我仇富啊!全国人民都在仇,难道你不仇吗?”刘轩朗开起了玩笑。
“我为什么要仇富?我爸很有钱啊!”
这下,轮到刘轩朗的嘴角抽了。
这话还真是没法让人反驳。 ↑返回顶部↑
“听说,办理此案的警察,当时推断这个孩子已经死了,因为绑匪知道自己没了减刑的筹码,所以才变得更加穷凶极恶。但实际上,那个孩子还活着,并且于前几年回到了亲生父母身边。”
艾果儿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又说:“所以,我推断还有其他的绑匪逍遥法外。”
刘轩朗沉思了片刻,点了根烟,但只抽了两口,就扔到了车窗外。
他点头认同道:“嗯,确实有这种可能。但香岛离咱们这儿隔了小半个中国,这件案子和你有什么关系?”
和她有什么关系?
关系很大!
林如丹的生日正是三月十三日。
那一天,她庆祝完自己的生日之后,带着三岁半的勤简驱车回家……
狼来到艾家之后,按照艾青华的推测,申报的户口比艾果儿大了两岁,实际上,他比艾果儿大了整整三岁。
想想一个不满四岁的孩子被遗弃在了大山里,当时的勤简该有多么的恐惧、多么的绝望。
艾果儿的瞳孔不自主地收紧,义正言辞地说:“一个人的出生是没法选择的,成长的轨迹也是没法选择的。如果可以选择的话,没人会愿意在什么都不懂的年纪,与自己的亲生父母分离,并且九死一生。”
更何况,勤简的经历,深刻地说明了人还不如狼。
这是艾果儿一直耿耿于怀的事情。
案件发生的时间太过久远,那个年代的通讯和交通远远不及现在发达。
听说因为孩子失踪之时年纪太小,早已忘记了很多事情。
被找到的时候,也没能给警方提供什么有利的线索。
还听说,孩子就是在本市找到的,好像是被一个什么植物学家给收养了,植物学家的姓氏并不算常见,姓什么来着。
刘轩朗不由自主地陷入了沉思里,眼睛忽然一亮。
他眯着眼睛问:“你和那个失踪的孩子是什么关系?”
艾果儿不再隐藏,淡淡地说:“他以前是我的哥哥,现在是我的未婚夫。”
刘轩朗把玩着手里的车钥匙,忽而一笑:“敢情,你是要为夫报仇!”
好好的一个刑警队长,笑起来却跟个混蛋似的。
艾果儿的嘴角莫名一抽。
却听他又道:“你未婚夫现在不是过得好好的,何必再寻找过去的真相,自寻烦恼!像你说的这种案例,不是没有过,但什么线索都没有的话,除非那个漏网之鱼因为其他的案子落网,自己交代了这个事情,要不然的话,这是一件比大海捞针都难的事情。”
艾果儿心知他说的是对的,可还是不服气地道:“你做警察的正义感哪儿去了?”
“人的出生是没法选择的……但我仇富啊!全国人民都在仇,难道你不仇吗?”刘轩朗开起了玩笑。
“我为什么要仇富?我爸很有钱啊!”
这下,轮到刘轩朗的嘴角抽了。
这话还真是没法让人反驳。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