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魔幻玛丽苏世界修仙 第30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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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前他还不是一个人,那会他和父亲一块生活,彼此陪伴,走过草原的每一个角落,看遍每一处风景。
  但后来父亲打猎时被成群的鬣狗咬死,他就成了独身一个。
  他再也没有对象可以说话,遇见美景也无人倾诉,时间长了,他不开口、也不再变成人。
  他把自己当成一头毫无感情的野兽,放弃思考,每天除了到处游荡就是打猎进食。
  狼人族群不接纳他和父亲,他也不愿意去找那些家伙。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在等什么。
  但十天前,巴顿在风里发现了熟悉的气味。
  他一下就想起来了——这是那群鬣狗。
  灰狼放弃了唾手可得的食物,不远百里开始追击敌人。
  鬣狗是群居动物,一向是团结捕猎。他餐风露宿,一直等待着,到最适合的机会才出手。
  敌人一共十二头鬣狗,他只有自己。
  血腥的撕咬一直持续了十几分钟,他受了重伤,身体里的血几乎要流干,肚腹也被咬开,更别提背上和头上的伤口了。
  但敌人更惨,那个鬣狗群都被他吃光了。
  巴顿露出一个残忍的笑。
  灰狼以为自己撑不住这一个夜晚,但这也好,起码他能死在自己喜欢的夜空下。
  草原上的居民都知道,晨曦出现的时分是最美的。天空会变成深蓝和橙黄交错的颜色,日光像颜料缓缓稀释黑夜,像是在神国才能看到的美丽。
  他觉得这是草原最吸引人的地方。
  但巴顿没有想到,他为自己挑选的死期也会有不速之客打扰。
  一股陌生的气息循着他的血迹而来,是吸血鼠兔吗?还是腐肉鸟,好像都不是。
  巨大的灰狼并不在意自己的尸体成为某些小动物的口粮,但等对方走进他才看清,那竟然是一个人。
  一个女人。
  浅金色的晨曦落在她脸上,将那如水的眸子映照成金棕色。散乱的长发被风吹得往后飞起,和她背后的星光混为一体。
  巴顿有片刻的失神。
  他第一次错过了日出。
  *
  修仙者做事讲究遵循内心,否则道心就会不稳,产生心魔。
  元菱觉得,这狼起码不是像魔兔那样可怕的魔物,而且看它的眼神充满灵性,恐怕能听懂人说话。
  所以她只犹豫了片刻就出手救了它。
  女修士嘛,对温柔乖巧的‘小’动物总是难以抵抗的。
  野生动物的自愈能力都很强,元菱用灵气凝聚在指尖,替狼封住流血不止的几处穴位,然后随便用了些止血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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