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沢市之行(1 / 2)
茹眉之后见没见着薄歆安,余向晚是不知道了,反正余向晚心里想啊自己短期内是肯定见不着他了。
去沢市的十叁号那天还是到了。大晴天的,天蓝气爽,苍穹之蓝,犹如在一卷白宣上泼染了蓝色墨彩。渐染的蓝,纯净又美好。
余向晚没打算带多少行李,她的很多东西照旧放在公寓里,都是一些杂七杂八的玩意儿。
这天到了,她才开始慢吞吞地收拾行李。
她把行李箱打开着平放在地板上,在衣柜前左挑右挑,选了几件衣服拆了衣架就往行李箱随意一扔,衣服一件件地在行李箱里堆了起来。
余向晚就收了衣物,收完了她在房间里四周看了看。她叹了口气想:还真有不少物件与回忆有关。
绿漆架子上还摆着李逍在她23岁生日送的a牌黑面托特包,送的时候脸上带着一副老父亲的欣慰,说什么——晚晚啊,你长大了,爷爷我精心挑选的这个包包乃是成熟稳重知性的女士首选。
她口口声声地附和说:好好好,本奶奶喜欢。然后下一秒就被她放这里摆着吃灰了。
转头又从衣柜边的试衣镜挂钩上吊着的跟李逍一起去r国神社求来的御守。她跟李逍一粉一蓝,她拿了粉的。上边绣的粉樱,崭新如昨日。那天许的什么愿来着?
地板上还摆了李逍的游戏机,仿佛李逍刚玩完随手扔下的。床头柜放着几年前送到今年的水晶琉璃制的动物摆件。
余向晚细数了数,已经凑够了十二生肖。李逍说好的每年都送一个。后边凑齐了十二生肖就开始只送兔子了,都是李逍在世界各地淘到的。
李逍提起这个就笑言:现在每去个地方,我都下意识找那种特别的水晶琉璃兔子。
这些有关回忆的物件,余向晚当然是一件不带,都留这儿了。如果茹眉问她为什么不扔?余向晚肯定会这么回答:可以扔,但没必要。
不过她都没带走,岂不是也可以算作另一种形式的舍弃?
余向晚深呼一口气,再想起李逍,她心里已经没有气了。其实,她的气性来得快,去得也快。
她望向窗外,她对于李逍好像已经逐渐释怀,心尖平静的像天边唯二的那抹云彩,安静、自得,分毫波澜不起。
新生活,即日开启。过往将成云烟。
谭川荀是中午两点半到楼下的。
“余小姐。我帮你提吧。”谭川荀一见面就先给余向晚提行李。
余向晚看到他一时半会还有些尴尬别扭。她可念着上次谢梧予在他面前跟她胡闹的事儿,特别是谢梧予还不大友好的对他口出狂言。
所幸谭川荀面上寻常,余向晚就觉得对方是真没往心里去早不记得这回事了,自己尴尬别扭就没必要了。
这下余向晚总算放松下来,跟小鸡啄米似的点头说道:“谢了,谭特助。”她在一旁心安理得地看着谭川荀。
他挽起衣袖,小麦色的健硕臂膀青筋盘绕,非常麻利地把行李箱放进了后备箱。
今天是周末,本来该是谭川荀的非工作日,但是因为余向晚的事儿,他又得加班了。
谭川荀今天没有穿西装,倒是一副日常的休闲装扮。额前的发丝垂落,头发没有像第一次见那样梳起来弄成背头,除了不变的稍带客气的微笑,垂落的发丝显得他更年轻和活泼一点了。
余向晚心想:其实他看起来就挺年轻,大概长自己两叁岁?然而全身散发出与年龄无关的难以言喻的成熟稳重的气息。
人往他旁边一站,把事情往他身上一搁,都能产生一种可以置身之外的安心感。仿佛什么事,在他的安排下都能圆满完成。
一个看上去完美无缺的人,鸡蛋里挑骨头都挑不出什么毛病。余向晚很好奇,真的有这样的人吗?
谭川荀的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今天把头发放下来,倒是像个活跃于运动协会,外观爽朗的叁好学长。
他长得干干净净,外貌倒不算惊艳,但却越看越好看。属于越看越顺眼的类型。如同品一杯苦茗,品前轻嗅其香,他的气质如茶香四溢,细品几下味道,便会愈来愈懂得其中滋味,回甘生津。 ↑返回顶部↑
去沢市的十叁号那天还是到了。大晴天的,天蓝气爽,苍穹之蓝,犹如在一卷白宣上泼染了蓝色墨彩。渐染的蓝,纯净又美好。
余向晚没打算带多少行李,她的很多东西照旧放在公寓里,都是一些杂七杂八的玩意儿。
这天到了,她才开始慢吞吞地收拾行李。
她把行李箱打开着平放在地板上,在衣柜前左挑右挑,选了几件衣服拆了衣架就往行李箱随意一扔,衣服一件件地在行李箱里堆了起来。
余向晚就收了衣物,收完了她在房间里四周看了看。她叹了口气想:还真有不少物件与回忆有关。
绿漆架子上还摆着李逍在她23岁生日送的a牌黑面托特包,送的时候脸上带着一副老父亲的欣慰,说什么——晚晚啊,你长大了,爷爷我精心挑选的这个包包乃是成熟稳重知性的女士首选。
她口口声声地附和说:好好好,本奶奶喜欢。然后下一秒就被她放这里摆着吃灰了。
转头又从衣柜边的试衣镜挂钩上吊着的跟李逍一起去r国神社求来的御守。她跟李逍一粉一蓝,她拿了粉的。上边绣的粉樱,崭新如昨日。那天许的什么愿来着?
地板上还摆了李逍的游戏机,仿佛李逍刚玩完随手扔下的。床头柜放着几年前送到今年的水晶琉璃制的动物摆件。
余向晚细数了数,已经凑够了十二生肖。李逍说好的每年都送一个。后边凑齐了十二生肖就开始只送兔子了,都是李逍在世界各地淘到的。
李逍提起这个就笑言:现在每去个地方,我都下意识找那种特别的水晶琉璃兔子。
这些有关回忆的物件,余向晚当然是一件不带,都留这儿了。如果茹眉问她为什么不扔?余向晚肯定会这么回答:可以扔,但没必要。
不过她都没带走,岂不是也可以算作另一种形式的舍弃?
余向晚深呼一口气,再想起李逍,她心里已经没有气了。其实,她的气性来得快,去得也快。
她望向窗外,她对于李逍好像已经逐渐释怀,心尖平静的像天边唯二的那抹云彩,安静、自得,分毫波澜不起。
新生活,即日开启。过往将成云烟。
谭川荀是中午两点半到楼下的。
“余小姐。我帮你提吧。”谭川荀一见面就先给余向晚提行李。
余向晚看到他一时半会还有些尴尬别扭。她可念着上次谢梧予在他面前跟她胡闹的事儿,特别是谢梧予还不大友好的对他口出狂言。
所幸谭川荀面上寻常,余向晚就觉得对方是真没往心里去早不记得这回事了,自己尴尬别扭就没必要了。
这下余向晚总算放松下来,跟小鸡啄米似的点头说道:“谢了,谭特助。”她在一旁心安理得地看着谭川荀。
他挽起衣袖,小麦色的健硕臂膀青筋盘绕,非常麻利地把行李箱放进了后备箱。
今天是周末,本来该是谭川荀的非工作日,但是因为余向晚的事儿,他又得加班了。
谭川荀今天没有穿西装,倒是一副日常的休闲装扮。额前的发丝垂落,头发没有像第一次见那样梳起来弄成背头,除了不变的稍带客气的微笑,垂落的发丝显得他更年轻和活泼一点了。
余向晚心想:其实他看起来就挺年轻,大概长自己两叁岁?然而全身散发出与年龄无关的难以言喻的成熟稳重的气息。
人往他旁边一站,把事情往他身上一搁,都能产生一种可以置身之外的安心感。仿佛什么事,在他的安排下都能圆满完成。
一个看上去完美无缺的人,鸡蛋里挑骨头都挑不出什么毛病。余向晚很好奇,真的有这样的人吗?
谭川荀的肤色是健康的小麦色,今天把头发放下来,倒是像个活跃于运动协会,外观爽朗的叁好学长。
他长得干干净净,外貌倒不算惊艳,但却越看越好看。属于越看越顺眼的类型。如同品一杯苦茗,品前轻嗅其香,他的气质如茶香四溢,细品几下味道,便会愈来愈懂得其中滋味,回甘生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