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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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月记得,她曾经很喜欢黎京的夏天。
  白日是热烈的蒸腾,夜晚是沁人的荫凉。
  就算下雨也是干脆果断,轰轰烈烈下个三天三夜,然后便是绝好的大晴天。
  那个时候她大四在辰逸实习,遇见了刚从美国硕士毕业回来的季岑风。
  谁都说她司月不过是季岑风随便玩玩的一只小鸟。
  他是高高在上的集团大少爷,她是落魄清贫的黎京金丝雀。
  他图她美貌,她贪他钱权。
  可司月偏要让所有人知道,他们是真心相爱,她和他从来都是平等的。
  所以她不收他任何礼物,不借他任何名势。
  不在公司以季岑风女朋友的头衔行任何方便。
  司月以为那个时候的她只要坚守住心里的自尊,就可以和季岑风谈一场公平清白的恋爱。
  谁知道她爱他爱得炽烈,最后却也被这炽烈伤及筋骨。
  他们从来都是不平等的。
  就连分手都是。
  季岑风甚至不愿意再单独听她任何的解释,他叫她出去,她就真的再也见不到他。
  晚风终于带着终日不散的湿气慢慢散去,司月拿着棉签有一下没一下地给自己的后脚跟消着毒。
  她不想回到那个压抑到无法呼吸的家里,所以买完药水之后就在附近的公园找了一条长椅。
  透明的酒精顺着她撕裂的肉隙下渗,疼得她心口一阵阵紧缩。
  女人细眉微拧,忍着痛给两条伤口都消完了毒。
  微风卷过,伤口处也不知是痛还是冰凉,吹得司月轻嘶了一声。
  忽然一阵熟悉而又清浅的味道顺着风也飘到了司月的鼻间。
  那味道是夜半海浪卷着潮气的清冷,混杂着淡淡雪松的木调香气,闻起来禁忌而又疏离。
  司月情不自禁地朝身后看去。
  昏暗的路灯下,是一个穿着烟灰色西装的男人,他身边还紧紧地跟着一个衣着华丽的女人。
  两人交谈的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能够传到司月的耳朵:
  “那不是你前女友司月吗?” 女人故作惊讶地问道。
  “不记得。”
  第3章 祈求他
  司月第二天早上换了一双合脚的高跟鞋。
  后脚跟上贴了厚厚的创口贴,她一手扶着鞋柜一手去拿包。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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