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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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许是因为太累,再加上没有休息好,朝夕这一觉睡的格外的沉。
  她还做了个梦。
  梦境竟然和之前做的那个意外重合了。
  她梦到了十年前她和陆程安初遇时的场景,那个梦在他离开之后戛然而止,却没想到而今,有了后半段——
  朝夕出门,看到靠在车边低头点烟的陆程安。
  他一身白衣黑裤,看上去斯文清隽,眉眼稍稍垂下,似乎察觉到有人在看他,他若有所思地掀开眼睑,目光很淡,漫不经心地扫了过来。
  男人有一双极其好看的桃花眼,笑起来的眼波流转,格外的蛊惑人心。
  像只妖孽。
  他叼着烟,嗓音带着沙沙的质感“找我?”
  朝夕皱眉“不找你。”
  她转身离开,身后传来脚步声。接着,男人和她并肩走着。
  陆程安吊儿郎当地说“不找我那你看什么?”
  朝夕莫名其妙极了,“我不能看你吗?”
  “不喜欢我还看我?”他似笑非笑地盯着她,“还和我说话?”
  朝夕忍无可忍,停下脚步,板着脸“陆程安。”
  陆程安“还知道我的名字。”
  朝夕“你是流氓吗?”
  “想让我对你耍流氓?”他说完,拿下嘴里叼着的烟,突然,毫无预兆地倾身靠近她,他说话时吐纳的气息还带着烟草味,并不难闻,“那你得做我女朋友。”
  朝夕完全跟不上他的思维逻辑。
  他看上去斯文正经极了,但是语气和行为上,完完全全的就是个败类。
  朝夕“我凭什么要做你女朋友?”
  “也是,你不是我女朋友。”陆程安点点头,唇瓣处溢出一抹轻佻笑意,“你是我未婚妻,这比女朋友可重要的多。”
  朝夕被这一番调戏给弄得心里窝火,偏他说的还是事实。
  见她不说话,陆程安得寸进尺,悠悠道“老婆?”
  朝夕实在忍无可忍,恼羞成怒,挥手就是一巴掌。
  她的手拍打在他的脸上,触感真实温热,她力气不大,但那巴掌声非常清脆,且真实。
  朝夕睁开眼。
  眼前是陆程安的脸,她的手举在半空中,和他的脸颊离的很近。
  晨光熹微,光尘浮动,陆程安的左边脸颊,隐隐约约地浮现了红印。
  和她的手掌轮廓几乎一模一样。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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