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 犯错(1 / 2)
翌日早上,我穿上一件新的衬衫。这是郑毅从警察局里多出来的衣服里选给我的。但就是无论怎么选,这些衣服都有点小,毕竟我一米八的个子,在野外还呆了这么久,体格子略显健壮。我的肌肉把衬衫撑得鼓鼓的,我尴尬地挠了挠头。
“这已经是最大的码了。”郑毅一脸黑线。
“没关系,衣服撑撑就大了。”我笑着。
忽然间,门被推开了。我俩同时回过头,发现余前正系着围裙,上面崩满了血,不知道这家伙刚刚又杀了什么东西。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儿。
“哟,郑警官也在啊。”他对郑毅打了招呼,然后就看也不看他,把目光移向我,“你小子不会忘了把狼放跑的事吧?”
我愣了一下,摇摇头。
“那你就这么不了了之了?”余前挑着眉,把手搭在我肩膀上。我哑口无言,只是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你和狼生活了这么长时间,应该清楚地知道狼都在哪里吧?”余前直勾勾地盯着我,“走吧,带我去找狼。我要把我失去的成倍找回来!”
见我没说话,余前冷笑一声,推门走了,只留下我和郑毅傻傻地站着。
“他是要捕狼么。”郑毅明知故问。
我看着我,一句话也说不出。
“你不会真的知道狼在哪里吧?”他又问。
“我怎么可能不知道?”我小声说,“只是,我不想那么做,我会害了它们的。可如果不带他去,又会有无数生命因我而遭殃了……”
“你已经摸透了他的套路啊。”郑毅叹了口气,“他就是这样,利用一个人的弱点来强行逼着这个人帮他做事。也只有足够心狠手辣的人才能做得出来了。”
“我在想,我到底怎么能不让余前抓到狼。”我垂下眼,“如果真的要活捉,他不可能开枪吧,而且也不可能对狼造成多大伤害。他只是想训练几只军犬。”
“谁知道呢?”郑毅耸耸肩。
我盯着郑毅,脑子混乱一片。
中午吃过了饭——其实我根本没什么胃口吃饭了。余前把我叫出去,上了一辆吉普车。紧随其后的。还有三辆吉普车和一辆卡车。我不禁问道:“这是要干什么?”
“你只需要带我们去有狼的地方就行了。”余前带上墨镜,“狼咬死了我们那么多弟兄,这回该轮到我们掏它们的老窝了。”
我吓得眼睛瞪得老大。但是没人管我,一阵颠簸,车前行而去。
“说吧,狼在哪里?”余前问。
“我怎么知道?我已经好多天没和它们一起了。”我摊摊手。
余前微微点点头,把手枪上了子弹,然后打开车窗,对着雪原上一群独角马。我刚要张口,一声枪声把我震得魂飞魄散。马群被枪声吓得散了,其中一匹大马摇摇晃晃地摔倒在地。
我深吸一口气:“我只知道狼大概会在哪里,但是我不确定它们具体躲在哪。”我声音颤抖,“因为大部分的狼都被你们打光了,现在能不能找到狼还是个问题。”
“没关系,你尽管找。”余前说。
“西边的森林里现在不可能再有狼了,你们可以去东边的草原看看。”我说。我心想:必须要让他见到狼了,居然这家伙不会善罢甘休。一切。只能看狼们的造化了。
“你要是敢偷奸耍滑,下一次死的就不仅仅是一匹马了。”余前收起了枪。我连连点头。
五辆军绿色的车向东飞驰,车道上腾起白雪,留下一条条辙印。午后的阳光有些刺眼,我坐在副驾驶上,侧窗吹进来的风猛烈得耳鸣。就算是草原上最快的狼,估计也跑不出如此令人窒息的迎面风来。这些车马力强悍,直奔沼泽而去。余前一看就是老司机了,单手放在方向盘上,叼着烟,车却又稳又快。我紧张地攥紧了拳头,在裤子上蹭着汗。
我已经三年没有开过车了。但是长年上下班跑车,让我对车了如指掌。我看着车速表盘,我明白,这种吉普车跑起来,十秒八秒就追得上一匹狼。
如果我不曾来到山谷与狼共生,在狼的身上如沐春风,接受狼的教诲和输血,我只是一个老老实实的上班族,有着对自己未来的无限憧憬,我一定会为这样的猎狼行动而血脉喷张。要知道,男人的热血就是风驰电掣地开车,还有精准无疑地射击,当然还有野性十足的敌人。这是多么令人激动和刺激的事情,可当这一切万全的此刻,我却多么希望这几辆车全部抛锚爆胎,我觉得这就是像个叛徒一样带着整个山谷的公敌一起去抓捕自己的朋友。我对生命的敬畏,是我与常人不同的地方,也是我的弱点,余前对这了如指掌,他不可能放过我,放过狼。 ↑返回顶部↑
“这已经是最大的码了。”郑毅一脸黑线。
“没关系,衣服撑撑就大了。”我笑着。
忽然间,门被推开了。我俩同时回过头,发现余前正系着围裙,上面崩满了血,不知道这家伙刚刚又杀了什么东西。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儿。
“哟,郑警官也在啊。”他对郑毅打了招呼,然后就看也不看他,把目光移向我,“你小子不会忘了把狼放跑的事吧?”
我愣了一下,摇摇头。
“那你就这么不了了之了?”余前挑着眉,把手搭在我肩膀上。我哑口无言,只是等着他继续说下去。
“你和狼生活了这么长时间,应该清楚地知道狼都在哪里吧?”余前直勾勾地盯着我,“走吧,带我去找狼。我要把我失去的成倍找回来!”
见我没说话,余前冷笑一声,推门走了,只留下我和郑毅傻傻地站着。
“他是要捕狼么。”郑毅明知故问。
我看着我,一句话也说不出。
“你不会真的知道狼在哪里吧?”他又问。
“我怎么可能不知道?”我小声说,“只是,我不想那么做,我会害了它们的。可如果不带他去,又会有无数生命因我而遭殃了……”
“你已经摸透了他的套路啊。”郑毅叹了口气,“他就是这样,利用一个人的弱点来强行逼着这个人帮他做事。也只有足够心狠手辣的人才能做得出来了。”
“我在想,我到底怎么能不让余前抓到狼。”我垂下眼,“如果真的要活捉,他不可能开枪吧,而且也不可能对狼造成多大伤害。他只是想训练几只军犬。”
“谁知道呢?”郑毅耸耸肩。
我盯着郑毅,脑子混乱一片。
中午吃过了饭——其实我根本没什么胃口吃饭了。余前把我叫出去,上了一辆吉普车。紧随其后的。还有三辆吉普车和一辆卡车。我不禁问道:“这是要干什么?”
“你只需要带我们去有狼的地方就行了。”余前带上墨镜,“狼咬死了我们那么多弟兄,这回该轮到我们掏它们的老窝了。”
我吓得眼睛瞪得老大。但是没人管我,一阵颠簸,车前行而去。
“说吧,狼在哪里?”余前问。
“我怎么知道?我已经好多天没和它们一起了。”我摊摊手。
余前微微点点头,把手枪上了子弹,然后打开车窗,对着雪原上一群独角马。我刚要张口,一声枪声把我震得魂飞魄散。马群被枪声吓得散了,其中一匹大马摇摇晃晃地摔倒在地。
我深吸一口气:“我只知道狼大概会在哪里,但是我不确定它们具体躲在哪。”我声音颤抖,“因为大部分的狼都被你们打光了,现在能不能找到狼还是个问题。”
“没关系,你尽管找。”余前说。
“西边的森林里现在不可能再有狼了,你们可以去东边的草原看看。”我说。我心想:必须要让他见到狼了,居然这家伙不会善罢甘休。一切。只能看狼们的造化了。
“你要是敢偷奸耍滑,下一次死的就不仅仅是一匹马了。”余前收起了枪。我连连点头。
五辆军绿色的车向东飞驰,车道上腾起白雪,留下一条条辙印。午后的阳光有些刺眼,我坐在副驾驶上,侧窗吹进来的风猛烈得耳鸣。就算是草原上最快的狼,估计也跑不出如此令人窒息的迎面风来。这些车马力强悍,直奔沼泽而去。余前一看就是老司机了,单手放在方向盘上,叼着烟,车却又稳又快。我紧张地攥紧了拳头,在裤子上蹭着汗。
我已经三年没有开过车了。但是长年上下班跑车,让我对车了如指掌。我看着车速表盘,我明白,这种吉普车跑起来,十秒八秒就追得上一匹狼。
如果我不曾来到山谷与狼共生,在狼的身上如沐春风,接受狼的教诲和输血,我只是一个老老实实的上班族,有着对自己未来的无限憧憬,我一定会为这样的猎狼行动而血脉喷张。要知道,男人的热血就是风驰电掣地开车,还有精准无疑地射击,当然还有野性十足的敌人。这是多么令人激动和刺激的事情,可当这一切万全的此刻,我却多么希望这几辆车全部抛锚爆胎,我觉得这就是像个叛徒一样带着整个山谷的公敌一起去抓捕自己的朋友。我对生命的敬畏,是我与常人不同的地方,也是我的弱点,余前对这了如指掌,他不可能放过我,放过狼。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