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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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胤祯的敲打,跟康熙的敲打,那还真不是一个概念的。
  重新制定物价,而且直接翻了内务府整整二十年的旧账,也包括废太子的奶公做内务府总管时候的账。
  虽然这人已经被皇阿玛处死了,但是账还在呢,更重要的是贪污苛扣、谎报账目的从来也不只是内务府总管一个人。
  大总管要罚,小喽啰们自然也不能放过,其实查到底,内务府寻常的小太监和宫女们是压根就捞不到什么油水的。
  而且性命比谁都轻贱,命说没就没了,连个追究的都没有,更别说是多拿些银子了。
  这回比当年追缴户部欠银时的场面要小一些,不过挖出来的银子可一点儿都不少,从四月到六月,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务府就多了四百九十八万两白银,够四哥南巡十次的了。
  胤祯也再一次成为京城的话题人物,这回他连母族都给得罪了,还好额娘没有跟他求情,反而还替他安抚了族里的人,不然他这名声还能再坏上一层。
  不过跟上次不同,他没有再被发配到盛京去,也没有被人人嫌恶,毕竟是太子的亲弟弟,在众人心里的牌面是比往日大了点。
  还得感谢皇阿玛,不光是中间没有叫停,之后也没为那些人找他的麻烦,不过给八哥的商品到底是被耽搁了功夫,原计划是五月份就送到港口去了,而事实上却迟了整整一个月。
  为此八哥还跟他讨价还价,把欠账的利息也降低了四分之一。
  本来是没利息这事儿的,廉郡王在信上没提,康熙也没想过,甚至连四爷都没能想起这茬来。
  可亲自操办这事儿的是胤祯,做生意嘛,那就得拿出正经做生意的样子来,爱面子要不得,光看情分也不行,该怎么算就得怎么算,既然是赊账,相当于预支内务府的钱去做银子,那当然要算利息了。
  当然了,来接货的不是廉郡王,去港口送货的也不是勤郡王,不管是定利息,还是来回扯皮,都是在信上。
  以至于商品是六月份送出去的,四月份就开始讨论利息,可最终定下来却是在十月份,谁让这来回的路上太远,送封信都不容易。
  甭管容易不容易,生意也做成了,而且有九哥和自家福晋在,这桩生意是一点都没吃亏,当然八哥也不可能吃亏就是了。
  仔细想想,八哥还挺适合做生意的,比九哥都要适合,九哥做生意,靠的主要是眼光和权势,作为皇阿哥,自然能把生意做大,但如果是普通人,怕是要栽几个跟头了。
  但八哥就不一样了,为人和善,跟谁都能交上朋友,而且脑子灵活,只有坑别人的份儿,没有别人坑他的份。
  当年大哥还是直郡王呢,就被坑走了大半的追随者,也就老爷子,作为掌握生杀大权的人,具有不可压倒的优势,才能把八哥坑出局。
  胤祯本以为八哥出海,可能会靠着武力打下一块领土来,走的是开疆阔土的路子,但八哥自己却选择了一条更温柔的路子,也更适合八哥。
  第62章
  内务府被翻了十年的旧账,可没有人会去翻朝廷十年的旧账。
  胤祯也不能把他那套法子拿到朝堂上去用,这就不是他能解决的了,只能让四哥亲自来。
  七月二十四日,左副都御史在大朝会上参户部收购草豆舞弊。
  康熙将此事交给刑部审查,太子监督,八月初查实在康熙四十五年至康熙四十七年七月间,银堂司官希福纳等人共计银两二十余万两。
  这事儿还卷进去了户部尚书,虽然户部尚书本人没有受贿,但是他的家人却曾经背着户部尚书,向草豆商人讨要银两,而且数额巨大。
  在太子的力争下,草豆舞弊案并没有就此终结,而是接着往下查,八月中旬,经过查实,从康熙三十四年,也就是打从户部一开始设立办买草豆监督的时候起,一直到目前为止,受贿的引领高达四十四万两白银。
  户部一个小小的得银堂,百十人涉案,十几年间光就因为草豆,就摊了这么多的银两。
  户部尚书被革职,得银堂的所有涉案官员也被革职查办,而所有得来的银两必须交还国库,否则的话,罪状加深,或流放,或斩立决,或腰斩,这都是有可能的。
  此案浩浩荡荡的查了一个半月,就是把收尾的时间也加上,差不多有两个月了。
  胤祯是亲眼看着四哥操纵这事儿了,甚至很多这里面的细节他也参与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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