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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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储崇煜正躺床上读书,他瘦了一圈,脸色苍白,唇无血色,门外只有一个小厮伺候,这个小厮也兼他的书童,院子里洒扫粗活儿,或者研墨细活儿,都该他一个人做,但储崇煜一般自己研磨,不劳动小厮。
  门房的东西交到了小厮手上,小厮交给了储崇煜。
  小厮又弯着腰禀道:“二少爷,门房说是您朋友送的。”
  储崇煜眉毛一挑,朋友?
  他七岁之前,是有朋友的,七岁之后就没了。
  从前那些交好的勋贵好友,得知他的身份后,有听大人嘱咐,立刻疏远的,也有渐渐疏远的,还有少数几个当时不肯疏远,长大之后自然而然疏远的。
  那些有朋友,大多数变成了储归煜的朋友,极少数几乎不曾再见过。
  储崇煜很久没朋友了,这回黄妙云却说,是他朋友。
  他微动嘴角,打开一瞧,里面装着可做正餐和饭后甜点的笋脯与青团,可解药苦的酸杨梅、甜蜜枣。
  他看了半天都舍不得吃,心里琢磨着,不知道这些东西和黄妙云大黑吃的,是不是都是她亲手做的。
  储崇煜也不知道是不是,他很希望是。
  他小心翼翼地尝了黄妙云给的东西,即便他口中苦涩难耐,却也觉得味道美妙。难得的,他胃口不错,在病中吃饱了一次。
  储崇煜吃完了黄妙云送的东西,抱着盒子不松手,他紧闭双眸,浓密的睫毛颤动着,随即松开手,披衣下床,研墨舔墨,写道:我乃储家大房次子,可否见你一面?
  因他手腕酸软颤抖,平常写得再稳不过的楷书,收笔的时候,明显地拖了一下,显出些许虚弱无力感。
  储家大房次子,谁都知道这几个字代表着什么。
  储崇煜脸色惨白,眼睁睁地看着墨迹干掉,伫立许久,有风拂面,吹得他的头发绕在脸边尚且不觉。
  他换好衣裳,咳嗽着出门,让大黑将信送了过去。
  黄妙云听丫鬟说巷外有狗的时候,心便漏了一拍,她亲自出去一瞧,果然是大黑,她收了信,疾步回团月居,打开一看,手腕一抖,不小心将纸给撕破了。
  储崇煜应该是猜到是吃食“他”送的吧,所以才写信说要见她吧!
  可他既然猜到了,便说明储崇煜晓得“他”知道他的身份了,为何又刻意强调身份?
  黄妙云有点慌了,她一个“大男人”,有什么好见的。
  莫若找个男人过去?不,她不情愿这样骗他。
  或者找借口搪塞?也不妥,除非守孝不得出门,亦或病得下不了床,否则还有什么借口能用?
  黄妙云思来想去,怎么回复都不合适,也恍然惊觉,示好得有些过分了。
  她没再回复他的信。
  只当是信纸掉在路上了。
  黄妙云愧疚当年之事,也有些同情储崇煜的遭遇,却没有那个把握,能够应付和他产生纠葛之后的结果。
  光是弑兄一条,储崇煜便定会与整个储家对立,蚍蜉撼大树,下场并不难料。
  黄妙云庆幸自己编造了个“五大三粗”的男人身份,没叫储崇煜生出更浓的心思。
  只是以后,她不可再擦枪走火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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