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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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他们过去,就只是将就,那是可以继续将就的。
  吴钧对她说着对不起,吴氏夫妻对她说着对不起,她妈妈也在训斥她,让她不要计较。
  她也只能说对不起。
  她看着吴钧,对他说着对不起。
  “对不起。”她看着他,心如刀割,“我以后不能再和你在一起了。”
  对不起,我不想变成我妈妈那样,未来几十年都在为这件事计较。
  她不出声的时候,吴钧还在说对不起,而当她这么说的时候,吴钧就不说话了。
  十年夫妻,感情深厚,又怎么会没有一定了解。
  她如果大吵大闹,如果赌气叱骂,那都还有挽回的余地,而当她这么说的时候,就没有了。
  这件事,是吴钧的错,但她,也是真的觉得自己过份了。
  为什么就不能为了大象忍耐一下呢?
  为什么就不能为了往日的情分忍耐一下呢?
  为什么就不能为了双方老人忍耐一下呢?
  其实是能的。
  但不想,真不想。
  不想以后怪大象,不想以后对着那个孩子说,如果不是为了你,我早离婚了。
  不想以后成为怨侣,不想以后总觉得吴钧对不起她;
  不想以后变得愤世嫉俗,觉得这个世界委屈了自己。
  所以,在还有体面的时候分开吧。
  这时候分开,他们还能记得过去的美好,还能心平气和的商量大象的事情,还能客气的分割财产。
  其实也没什么好分割的,谁的婚前房归谁,婚房把房贷还了,转到大象名下,然后租出去。
  租金作为他们双方给大象的补偿,在他大学毕业后再自己处理。
  在这之前他的教育费、生活费依然是他们双方负担。
  也不用说小孩归谁,谁有事,另外一方多担当一些,双方都有事,商量一个可行方案。
  很公平,却又伤筋动骨。
  不离婚,他们是有三套房产的夫妻,还有一套虽然没有房产证,却能有收益的小房子——在帝都有这么些产业,也完全说得上殷实了。
  离了婚,每个人名下都只有一套房产。
  早先的婚前房还常年出租,要想收回自己住,一是要等合同到期,二来也还要重新装修,却是一下都局促了起来。
  “这算什么公平?”在她说要离婚的时候,她妈妈先是完全反对,待见说不动,就开始说她傻了,“他犯的错,没让他净身出户就好了,还公平?凭什么公平!现在那房子他们还住着?让他们搬出来啊。”
  提前还贷、改房产证都不是说做立刻就能做的,都要走流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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