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八章 不祥之地(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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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副骨骸从头到脚,无处不充满矛盾,叫人越看越拿不定主意,可是突然间,我明白了爷爷的用意,这场考试绝不会那么简单,我心里已经有了一个答案!
  蹲的时间太久,我站起的时候一阵头晕目眩,眼前阵阵发黑,双腿僵硬得像石头一样。爷爷面前扔了一地烟头,原来我不知不觉间蹲在那里看了半个钟头。
  “怎么样了,阳儿?”爷爷问道。
  “此人年龄大概三十岁左右,既是男人又是女人,生下来之后常年生活在囚禁的环境里,用四条腿走路,吃粗糙的食物,还生过七八个孩子,后来被水淹死,然后又被人砍死。”
  “这就是你的结论?”爷爷冷笑。
  “对,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一个人!”我说道。
  “哦?”爷爷来了兴致:“你说说看,他怎么不是一个人。”
  这副骨骸除了脑袋以外,身上的部件全部是从动物身上借来的,腿是羊的,双手是猪的,骨盆则是另一头老母猪身上的,手脚是用零碎的骨头拼起来的,可能来自于猫狗。
  如果非要判断此人的死因,从颈骨上的断裂伤口判断,是被人斩首而死。
  听我说完,爷爷欣慰地点头:“孺子可教,古人说尽信书不如无书,如果你连人和动物的骨头都分不清,那跟你说再多都是浪费时间,很好,很好,我宋家果然后继有人了。”
  “可是爷爷……”我说出心里的疑惑:“这幅骨架到底是怎么回事?”
  爷爷吸了口烟,说出了这副诡异骨架的来历……
  那是三十年前的事情。
  当时县城附近的杨树庄有一个叫黄三的村民,黄三是个游手好闲的光棍,除了喝酒、赌博,半夜翻寡妇墙之外什么都不会,不到二十岁的时候就把自己的老娘给活活气死了。
  这小子当然没讨到老婆,整天四处借钱,村里人都十分嫌弃他,黄三在村里混不下去了就外出务工,在这个工地干两天,在那个餐厅干两天,手上有两个钱就跑去赌。
  有一次他欠了五千块钱的赌债跑路了,债主追到村里要钱,在当时那可是一笔惊天巨款,足够在乡下盖几套不错的房子,亲戚朋友们谁也不想替他背这个锅,就都说不认识他。
  几天之后,有人在山路边上捡到一个黑色塑料袋,里面装了一颗血淋淋的人头,立即报了警!
  警方拍下照片在报纸上登出认尸启事,黄三的一个远房叔叔认出来那颗脑袋正是黄三,这小子八成是被债主杀了,大伙都觉得这小子是把自己作死的,加上乡下人思想保守,没有提起诉讼,警方也就没有立案调查,这桩命案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黄三的脑袋被送回村里,大家都觉得黄家太惨了,就这样断了香火,黄三到死都没留下一具全尸,怕是会阴魂不散!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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