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四章民国小少爷(5)(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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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几天,他爹根本就未曾去瞧过一眼。倒是他姐姐,日夜不分,寸步不离的照顾他。
  也是那个时候,他才明确的知道,他爹厌恶他。
  理所当然,他也不喜欢这个对他冷血的父亲。
  那时候的他,并不喜欢白岚。他嫉妒她,嫉妒她能拥有父亲的爱,嫉妒她能够开怀大笑,嫉妒她能够想要什么便有什么。
  而他,一无所有。
  在白家人眼中,他不是白家的少爷,只是一个可有可无,不,多余的可怜虫罢了。
  他躲在阴暗中,窥视着那个受到阳光照耀的姐姐。他像个臭虫,无人问津,或是偶有鄙夷。
  那一次大病,和姐姐亲近了些,下人对他的态度就变了。
  没人克扣他的饭食,衣物,也没人再无视他。
  他不再是透明的,不再是空气。
  而这些改变,源自他的姐姐。
  小小的他,已经懂得,该怎样才能改变落魄的生活。那就是抱紧姐姐的大腿。
  起先,他对白岚,只有利用的心思。
  因为和她亲近,他可以享受珍馐美食,穿锦衣华服,使唤下人。她拥有的,他也能拥有一些。
  他永远无法拥有的,是白老爹的爱。
  那人厌恶他。任他曲意讨好,任性妄为,他都视而不见,也都不在乎。
  闹得过分了,便是家法伺候。
  哼,到底是哪门子的家法?谁知道呢。
  但是白岚对他很好,虽然没有父亲的爱,但他得到了姐姐的爱。
  这个和他有着血缘关系的姐姐,是真心待他。
  给了他包容,疼爱,也有严厉。
  他们是亲人,也是朋友。
  可想而知,他那么信任她,依赖她。听闻她要出国的消息,是有多么愤怒不解和难过。
  生气,那是自然。
  她不在的这四年里,除了爹爹不爱他,不重视他,一切都好。
  以前白岚教他认字。为了讨好姐姐,白夙很是认真的学过。
  识字,背书。不通其意,白岚会说等他大些再跟他讲。
  谁知她一走四年。
  这四年里,无人督促,他便只会偷鸡摸狗,下河捉虾了。
  读书太痛苦,还是玩乐得人心。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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