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辯論(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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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着她一噎、默不作声,他知道她没有立刻反驳就代表一定程度的默许,偷偷微勾唇角,软着声音再接再厉:
  「我喜欢姐姐,姐姐你也说喜欢我,喜欢的人一起做爱是很正常的事。」
  叶之遥决定以纯爱方面先攻。
  「还记得我之前提议过的"情侣关係"吗?我不想被别人知道是私生子,在外面我们可以用情侣关係来掩护。现在我们做的事跟情侣没什么两样了,只要我们顺理成章作实,这些事再自然正常不过,一点都不奇怪。」
  的确,只要他们成为情侣,做爱就是件很正常的事。既然两人互相喜欢,好像也没什么不可以?
  叶知心感觉很有道理,有点被说服。有种自己好像在参加系上辩论比赛的错觉,惯性地提出反问。
  「但我们是有血缘关係的姐弟,这样是乱伦……」
  「所谓的乱伦,不过是以前的人类社会为了避免近亲相姦所订下的道德标准。以前既无有效的避孕方法、也没有现代医学发达,为了不因近亲繁殖而生下不良基因的后代,才会订下这个守则,到了现代演变成了常识。但现在的环境跟以前已大不相同,只要不生小孩,姐弟间相爱做爱根本不会有任何问题。」
  叶知心下意识地点了点头,她记得法律学界大多也支持废除「乱伦法」(刑法第230条),毕竟这条法律是近百年前科学还不发达的年代立下的,放在现代的环境已不大适用,而她向来支持法律是要与时俱进、随时修改的。
  「但乱伦还是感觉禁忌……」
  「的确,近亲繁殖容易拥有同一种隐性基因,有较高的遗传风险,令后代表现出有害的徵状,此一教训长年演化至今已变成基因刻在动物的本能里,于是人类下意识避开近亲性行为。加上韦斯特马克效应的影响,不只人类,很多动物也都会对近亲性行为感到生理性嫌恶,进而让人有所谓『禁忌』不可为的感觉。」
  叶之遥讲起他的专业头头是道,随后话锋一转。
  「但我们的情况正好相反吧……姐姐?」
  他意味深长地朝她魅惑一笑,她脑海中顿时浮现了遗传性吸引五个大字。
  唔……可恶,这正方显然有备而来。向来在辩论场上战无不胜的叶知心有些狼狈,不服输地继续提出摇摇欲坠的论点。
  「可是我们既是亲姐弟关係,又是情侣关係,很奇──」
  「姐弟关係跟情侣关係没有衝突啊,一点都不奇怪。况且姐弟关係,」他冷笑一声,好像一直对这关係嗤之以鼻,「只要不结婚不生小孩,我不懂有什么好纠结血缘关係的。姐姐你是不婚不生主义吧?全天下没有比我更适合的人选了。」
  他怎么知道?叶知心愣怔。她明明只跟小b说过这件事。
  童年的精神创伤早已使她对婚姻丧失信心,想着未来若有机会遇到喜欢的人也不想结婚生子,但愿意不婚不生的人凤毛麟角,可遇不可求。
  经过王兴事件后,她甚至已经有自己孤老终生的觉悟,但现在弟弟说他愿意不婚不生永远陪着她……
  正方使出最后一击。
  「我还是姐姐的天菜!姐姐喜欢我,我也喜欢姐姐,我们在一起好不好?姐姐好可爱,我好喜欢你、最喜欢你……!」
  他像是终于忍耐到了极限,抓着她的萌袖将她一把扯进怀里,摸着她的耳朵,吻就落了下来。
  既有理性的科学依据,又有非理性的感情加持。
  叶知心在狗狗热情黏腻的亲吻啃咬中正式沦陷,彻彻底底。
  此战,正方获胜。
  ──────────
  作者:本来想让姐姐了解一下晨勃的威力,但看在她饿太久没体力的情况下先放过了她
  弟:(哭)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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