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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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有一部分是你,可她……你小说里的那个她,纯是你想出来的,假的。”
  “你觉得她哪部分是我?”
  “和赵致远在一起的时候。”
  何皎的睫毛动得更厉害了,心绪藏在眼底。
  “为什么这么觉得?”
  “直觉。”
  “我改过一次名,你知道我原名叫什么?
  我原名叫罔市,何罔市。
  念书的时候,新读一个班,总有同学问我,问我这名字什么意思。
  罔市是福建话,意思是本来是不想有的,但是有了,没办法了,就随便养养的意思。
  我爸是那边的人,跑车拉长途的,认识了我妈,就在这地方定居了。
  没上户口时候,也没名字,上户口的时候,他随口喊的。”
  至于为什么会改成何皎,何皎没讲,想必是另一段故事了。
  迟念话少,问题也不多,何皎倒是本着她来一回挺麻烦的心态,把能说的又说了一遍。
  还说了前夫屡屡骚扰她的事。
  “我就算被他骚扰一辈子,我也认了,要是不离,我怕我早晚有一天真剁了他,他命才贱,我犯不着赔上自己的命给他送葬。
  而且我还有孩子,我不能让胜男看她爸怎么打她妈,要是我真进去了,胜男没人养。”
  “你很勇敢。”
  迟念说完,又有些歉意,她不知道这种时候该说些才是最好的。
  “要么做个泼妇,要么做个被欺负的良善人,我妈好人没好报,我不能走她的路。”
  “你从小就是现在这个脾气么?”
  “不是,我以前像我妈,其实现在也像,逼急了兔子都会咬人,人渣都是蹬鼻子上脸的货色,逆来顺受只能让他们变本加厉,别看我拿刀吓唬人,我天天说要剁了我前夫,真有哪一天,我可能要脚软,全是装样的,要不是有好心人帮忙,我连婚都离不下来。”
  “这已经很了不起了。”
  “算了,我认命,我这辈子是埋这儿了。”
  “……”
  迟念走的时候,跟那个叫胜男的女孩子拍了合照,又给好几个本子写了签名。
  她期期艾艾地想让迟念给她写句话,迟念写了:“艰难的生活永无止境,但因此,生长也无止境。”
  十五六岁的姑娘,高挑漂亮,眼眸清澈,坚韧,脸上没有一丝阴霾。
  她母亲确实是个了不起的人,平凡人生里最大的了不起,是摆脱制造不幸的根源。
  这姑娘可以不带负担,摆脱包袱地长大,她绝不会重复她母亲和她外婆的所遭遇的境况。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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