杳杳 第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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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入职一个月,孟杳改过几十篇作文,从信号山的大西洋落日看到纳米比亚的红沙漠,动不动就有人在赫尔辛基穿越雪原。
  什么感觉呢?
  就好像这学校,八百个人里有八百个江何。
  但她非常能接受江何那种“飞去巴黎喂鸽子”的做作作派,因为她很清楚江何的人生主要使命就是挥霍钞票,这辈子能对人类社会做的最大贡献恐怕就是多多消费。可这些学生,一个个从小就得学英文法文文言文,16 岁托福就能考 110,他们哪来的时间花半个月去非洲帮长颈鹿搬家?
  这种时候,一篇写小区门口早餐店的作文就显得非常清新脱俗。而且莫嘉禾是真的很会写,从茶叶蛋的裂痕到拈着大拇指做出来的泡泡馄饨,烟火气鲜灵灵跃出纸张,给了当时还不太适应“太子伴读”身份的孟杳半小时的精神解放。
  她那时也是罕见的冲动,居然有闲心去找莫嘉禾,问她有没有意向投稿,她可以帮忙联络。
  女生穿格纹半裙,露出比雪还干净的纤细小腿,脚踝上包着厚厚灰色羊毛袜,膝盖却冻成粉红色。
  “不用了老师,我只是随便写写。”
  接下来的两段话,在回忆里仍然精彩。
  “是这样的老师,我本来想写扎金索斯,但那天忽然看到项飙老师的一个访谈,他说到‘附近的消失’,挺触动我的。我就连夜换了题目,写了记忆里奶奶家门口的早餐店。其实写得很匆忙,我觉得不是很好。”
  说完女生顿了一下,似乎在斟酌词句,沉默几秒后抱歉地笑笑,礼貌展颜。
  “说实话……我也不太想投稿,让太多人看到我写的东西。写作是我自己的事情,留在我心里就好了,我不想将它曝之于市,时时叫卖。”
  刚上高一的女生,跟她聊项飙,讲“附近的消失”,说不想“叫卖”文字。
  那场面有多诡异呢?
  这话换个人说,会显得愚蠢傲慢,或者中二矫情,但莫嘉禾眉宇间写满灵气,微微泛红的脸颊又透着十六岁的稚气和充满学养的礼貌。
  换个人听,也可能会觉得被冒犯,或者多少有点无语,但孟杳听了,就只觉得……
  有道理。
  她对人类多样性的接受度非常高。
  莫嘉禾最后还是有点不好意思,犹豫了两秒又解释:“孟老师,谢谢你的关心,我暂时不想投稿。”
  可能是怕她觉得被驳了美意,好贴心地解释。
  孟杳点点头说好的,那事就此作罢。
  但对这个女生,由此就印象深刻起来。
  莫嘉禾没多久就拿到美国藤校的录取,高高兴兴出了国。朋友圈里她晒飞机上两只碰在一起的香槟杯,孟杳顺手点了个赞。
  今天婚礼上才知道,新郎就是当时的另一只香槟杯。
  两人青梅竹马,四五岁就在一起,正式恋爱都已经谈了五六年。孟杳叉一块火腿片裹蜜瓜,边嚼边想,这世上最富有的和最贫穷的,在某些方面竟然殊途同归。
  比如,女生刚到法定年龄就结婚。
  每个客人都收到了伴手礼,孟杳在车上打开黑色的硬纸袋,又颇有耐心地解开盒子上缠绕的香槟色丝带,拿出白色烫金的卡片读了一遍,没分辨出那几句华丽祝词是不是出自莫嘉禾之手。
  d 家的香水、东城某高级美容会所的贵宾卡,和一个近年来颇负盛名的高奢国牌的定制丝巾。
  分量够足,也显出主人家用心。
  手机响了一声,他们几个年轻老师的小群里果然又热闹起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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