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代文里搞建设 第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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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心比心,换位思考要是自家是首都的,自家儿子娶了一个乡下姑娘,自己心里得呕死。
  李桂仙把家里攒的那些熏肉腊肉和山货全都翻腾了出来,挑最好的给叶泠送了过去。
  叶泠这几天也在收拾东西,春夏秋冬的衣服都得带上,被褥这些不知道该不该带,去首都买的话太费钱,找娘家要也不合适,一时半会儿拿不出这么多被褥来,叶泠索性挑了些薄的,全都捆好装进蛇皮袋子里,夏骏力气大,让夏骏背着。
  在回龙坳生活了这么多年,平时没感觉自己置办了多少东西,可真到了打包东西走人的时候,叶泠才发现东西是真的多。不得已之下,她只能从打包好的东西中拿一些出来。
  叶泠没想到的是,在她苦于东西太多不知道该怎么拿的时候,婆婆李桂仙就送来了好几麻袋东西。
  “泠子,这些都是妈挑出来的好东西,你和骏子回你娘家的时候带上,咱家没啥好东西,妈只能挑土特产给带上些,你看看。”
  叶泠瞅着那几麻袋的东西,感觉一阵头大,“妈,你咋还拿了几颗这么大的大白菜啊!还有酸菜,这都是汤汤水水的,不方便拿。你这菜干晒得可真好,家里留着自己吃吧,你瞅瞅我准备的东西,那么多包,多长几只手也实在拿不下啊!”
  李桂仙犯了难,“这些都是我挑出来的好东西呢,真带不上?要不邮过去吧。”
  叶泠把每个蛇皮袋子都打开瞅了瞅,翻出一小兜山货来,“妈,就拿这个就行。北大荒的木耳和干菇,这在首都也是稀罕东西,反正我之前没在首都吃过这么好吃的木耳和干菇。而且这些东西轻,一只手就能拎的上。别的你拿回去吧,马上就过年了,你别把家里都捯饬空,等过年的时候没东西吃啊……”
  李桂仙想了想,指着那些熏肉和腊肉问叶泠,“这些呢,我记得你之前说熏肉和腊肉也挺好吃的,还说在首都也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味儿,菜你不想带,肉总得带上吧。别心疼骏子,他力气大,让他拿。别想着啥都去了首都之后再买,首都那边的开销大,用钱的地方多了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想写一个闷头汉的魅力,因为我陶陶感觉那种平时话少但一做事就告诉你他把你捧在心里的男人才是yyds,比如我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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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章 回京
  就在好多人感慨夏骏命好的时候,已经有人想到了别的——叶泠虽然是个赤脚医生,但她的好大夫名声早已传遍了回龙坳周边的这一大片乡镇,有许多人生病之后在村里的卫生所、保健站看不好,特地跑来回龙坳找叶泠看病,花不了多少钱,就是买一些叶泠给配好的草药,回去之后煎上喝两天,基本上都会好,要是叶泠回城了,那他们再有个头疼脑热啥的,可不就得去卫生所、保健站花冤枉钱买那不咋管用的药吃了?
  更别提,叶泠靠偏方配制出来的艾草驱蚊丸是真的好用,买一粒艾草驱蚊丸回家泡在罐头瓶里,在蚊虫多的时候,往手腕、脚脖上擦一擦,一天都不会有蚊虫叮咬,还有那红花丸也是一绝,乡下人干的农活儿普遍都是体力活儿,难免会扭到伤到,伤得轻的得难受个三五天,伤得重的可能得个把月,但要是能买到叶泠配出来的红花丸,回家用烧热的猪油把红花丸化开,待猪油凉后,擦在那扭到的地方用力揉,一天揉个一次,扭伤好得贼快。
  还有治冬天冻疮的火云膏,北大荒的冬天多冷啊,窝在炕上猫冬的懒货没什么感受,只觉得下地去茅房时腚冻得梆硬,可需要洗洗涮涮的女人们是不好过的,手指上经常生冻疮,又疼又痒还好得慢,还有那天寒地冻也不消停的小孩,冻手冻耳朵冻脸蛋都是常见的事儿,能从叶泠那儿买点火云膏,一整个冬天都会好过不少。
  想到叶泠和夏骏马上就要走,离不开这些偏方药的人都急了,也顾不上下不下雪过不过年,都裹着厚实的大衣来夏家登门了。
  叶泠手里自然是有些存活的,北大荒虽然名字里带个荒字,但草本植物长得可不少,她下地干农活儿不行,摘点草本药材还是可以的,更别提还有夏骏在。
  虽然夏骏比不上叶泠认的草本药材多,但他干活儿快,体力也好,对这北大荒也比叶泠熟络,叶泠教他认识三五种平日里量大的草药,夏骏一天能采好几筐,还会时不时逮几只野鸡野兔回来加餐。
  晒干的草本药材就在家里的仓库放着,叶泠闲着没事的时候就会搓一搓,按照前世记忆中的方子给配好,再用特殊的手法将那些药材淬炼一番,效果自然是远超保健站里卖的那些药的。
  原先叶泠都快忘记自家仓库里放着的这些东西了,可这会儿突然有这么多人拿着钱登门,她索性就将仓库里放着的那些药材都拿了出来,寻常人想买多少就买多少,至于这些人买了之后是自己用还是抬价做二道贩子赚个差价,都与她无关了,她就不是救苦救难的菩萨。
  家里攒着的艾草驱蚊丸、红花丸、火云膏这些卖了个干干净净,叶泠的钱包也鼓了不少,她趁着过年没什么事做,家里的里里外外都有夏骏撑着,连带着过年前的大扫除和大换洗都是夏骏干得主力,叶泠带着两个孩子把仓库里存着的药材都搓成了药丸子,正月初五一过就都卖了。
  同夏骏把这边的亲戚挨个儿走了一遍,夏骏去最近的火车站买了火车票,再把家里的钥匙往李桂仙那儿一送,回龙坳就成了记忆里的一站。
  火车哐哐哐地驶离车站,夏凯和夏旋兄弟俩高兴地叽叽喳喳说个没完,字里行间都是对首都的向往和对未来生活的期待,叶泠同夏骏挤着坐着,把两个孩子保护在里面靠窗的位置。
  夏骏见叶泠透过窗户看向飞速后退的枯树白草还有那茫茫一片的雪原,闷笑了一声,问,“咋,在北大荒住了这么多年,是不是舍不得了?”
  叶泠也跟着笑了一声,她收回目光,“是啊,我都来这儿快十年了。来的那会儿就和愣头青一样,满脑子都是伟人的那句‘广阔天地,大有可为’,觉得自己要来带领农民阶级割掉贫困的尾巴,过上美好生活了,结果来了之后整个人都傻眼了。原来北大荒的冬天那么冷,原来草能长得比人还高,原来看着很简单的农活儿居然那么难做,原来从没离开过家的我,居然能小十年不回家。现在想想,马上就要回家见到我爸妈了……”
  叶泠没再吭声,她发现,小十年没见,她都快忘记杜玉梅和叶安的样子了,只记得一个大概的轮廓,来北大荒之前发生的那些事儿好像全都还记得,又全都记不清楚了,她用力想在脑海中勾勒出杜玉梅和叶安的模样来,却发现不管怎么想怎么揣摩,都勾勒不清晰了。就连那时常写信联系电话联系的小弟叶河,她都不敢保证再见面时能不能一眼就认出来了。
  叶泠瞅了一眼打闹嬉笑的夏凯和夏旋兄弟里,擦了擦眼角,十年时间啊,太多都变了。来下乡前,她怎么都不会想到,居然会在这里嫁给了个乡下后生,还心甘情愿地给这个乡下后生生了两个娃。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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