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宠记 第17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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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宦之家,闺秀诈死——这其实是没必要的。如果闵家连这种事情都能允许,那就不如将闵采薇逐出家门,或者把人送到庵堂——连诈死的事情都做得出来的人,还留着她做什么?
  而一个女子,要做出诈死的戏,需要做的功夫未免太多:要让房里的下人全部守口如瓶,要收买为她医治的太医或大夫,还要瞒过她的父母手足……林林总总,比痛苦的活着更麻烦。
  听二夫人说她是病重身亡,不是染了使人面目全毁的恶疾,更不是落水或是烧死的——也就是说,她死的时候,容貌不能有显著的不同之处。
  而如果闵家明知道闵采薇是诈死却成全了她……那是说不通的,一点儿益处都得不到,且是一看就有后患,闵侍郎除非疯了才会坐视不理。
  又或者……萧锐猜想着一些罕见的情形。闵采薇有无可能找到一个与自己容貌相仿的人代替她死?
  也不可能。
  最主要的原因都不是找到那样一个人有多难,而是闵采薇为什么要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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