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6章 见闻(2)(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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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你要再犯,那就没有办法了。
  当你服完三年劳役回来依然再犯并且被抓住,不好意思,你在官府眼里已经属于‘无可救药’且不值得再拯救的人渣。
  等待你的将是无穷无尽的牢狱和苦役。
  甚至,若遇上官府严打,脑袋说不定都保不住!
  目前为止,整个安东都没有这样的傻瓜!
  靠着这样的手段,司马迁听说,至少在新化、平壤以及崇化等大城市里,人人都是循规蹈矩,不敢违反任何官府的规定。
  有人不小心违反了规定,也会老老实实的自己去找官吏领罚。
  因为根据法令规定,自首或者坦白者,可以不累计次数。
  但倘若不自首,试图隐瞒,那么一旦被发现,那就喜加一。
  一般,不会有人愿意喜加一。
  这样的事情,让司马迁在观察了以后感慨不已,震撼无比。
  他感慨和震撼的不是安东官府的执行力,而是安东百姓的服从和顺从。
  哪怕有着如此多规矩,如此多繁琐的限制。
  但,以司马迁看来,新化城中,无论夷狄还是诸夏,都是老老实实的服从,没有人去触犯。
  这让他不得不联想到了史书记载的一些传说。
  昔在唐虞,画像而民不犯!
  安东的官府,虽然远远不及唐虞的圣王,靠的是酷法和严格的执行。
  但他们能让百姓认同并且遵从,能让士民官吏,一律执行,这本身就是很难得的事情了!
  “据说,安东法令、政策和其他制度,皆由公议而出……”司马迁在心里想着:“若有机会,吾当亲身参与一番……”
  公议这种事情,古代就有了。
  三王时期的华表,就有着类似的作用。
  当今天子,每三年召开一次石渠阁之会,也有着类似的效用。
  但,只有在安东,司马迁才看到,这种公议制度在发挥实际作用。
  作为史官,司马迁对这个制度怎样运行和怎样决策,有着十足的好奇心。
  “或许是一种类似平贾制度的程序?”司马迁在心里猜测着。
  如今,平贾制度,完全正规化和制度化,在汉室各大城市之中,由主爵都尉与市集擅权共同商议,决定物价涨跌和供应量。
  而擅权,则由市集商人推举。
  按照去年增修的《平律》补充条款规定,每一百万钱的纳税额,可以推举一位擅权来作为平贾,与官府打交道。
  纳税等于权力与地位的概念开始方兴未艾。
  而在这安东,司马迁感觉,大抵应该是采用类似的设计和程序。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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