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ss撩妹心得 第12节(1 / 4)
原本被他高大伟岸形象迷得小心脏扑通扑通直跳的姑娘们,在听到他这话后,就跟瞬间被泼了一池子的冷水,不可置信地看着他。
老太太也被气得不轻,但她自己的儿子,她多少还是了解的,他这话很明显是故意说出来气人的,连自毁形象这种事都做得出来,可见他有多不爽。
“崇志,开玩笑得有个限度。”老太太轻咳一声,严肃地看着他。
司崇志冷笑一声,说道:“我可不爱开玩笑,我说真的,如果不信,我现在就打电话叫他们来。”
这话说完,他还真的起身,拿起身边的座机就准备拨号。
“够了!”老太太高喝一声,目光犀利地瞪视着司崇志,质问道:“谁给你的胆子,让你这样闹?”
司崇志不屑地勾起嘴角,放下电话,转身与他母亲对视,也不惧她的质问,淡定从容地走到她面前,一字一句地说道:“母亲,我28岁了,不是8岁,也不是18岁,我知道你喜欢掌控别人,但家里有个父亲对你惟命是从已经够了,你别想支配我的人生,因为……我,不,怕,你!”
说完这话,也不理会气得浑身发抖的老太太,站直起身,双手插兜,很有风度地对其他人说道:
“各位好好陪老夫人玩吧,我就失陪了。”
往外走时,在经过某个女孩身边,他突然停下脚步,看了看女孩,突然轻声对她说道:“浅紫色很漂亮,你很有眼光。”
在他心里,最适合浅紫色的女人,此时却远在天边。
走到庭院里,离开那充斥着各种香水味的空间,司崇志不禁深吸一口气,随手摸出兜里的淡紫色
手帕,送至鼻尖下,轻轻一嗅,那是淡淡的肥皂香味和阳光的味道掺杂一起,好闻极了。
叶慧跟顾薇都是能干的人,只用一个下午,就把顾薇的宿舍整理得干干净净,叶慧还想帮兰可儿整理,以感谢她中午请她们吃饭,不过被兰可儿拒绝了,说她也已经弄好了。
送走叶慧,顾薇一个人在宿舍里发呆,这宿舍她真的非常喜欢,甚至有点不敢相信,生怕下一秒钟,自己睁开眼,发现这只是一个梦。
浅紫色的墙壁,浅紫色的床,浅紫色的窗帘,这一切,仿佛都是按照她的喜好来装扮的,她不相信学校会针对某个学生的喜好去装修宿舍,她更愿意相信这一切都只是巧合,她简直要爱死这样
的巧合了。
随后她又去了阳台,那是她第二个最爱,半圆形的阳台,小巧玲珑,风景却是无限好,依靠在阳台上看风景,能不知不觉地站到脚酸。
高哲站在一棵大树下,半仰着头,从他这个角度看去,能看到三楼阳台上顾薇的侧影,那个人正望着远处的山色发愣,而高哲则望着她发愣。
突然就想起卞之琳在断章里的一句话: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而此时他的心情,正是:你站在楼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下看你。
她就是他眼底的一道美丽风景。
三年的笔尖友谊,浪漫又纯粹,虽然信中的话题从未涉及情感,但他们讨论学习,讨论小说,讨
论人生观,讨论理想,他们有太多的话题,有太多的默契,总是说也说不完,试问有几对恋人,能做到像他们这般,鸿雁往来三年都未曾厌倦?
高哲看着阳台上那抹倩影,感受着心头微微的悸动,其实他并不像书信里说的那样,对顾薇一无所知,恰恰相反,他在与顾薇写信的第二个学期,就曾通过朋友问到她的名字,而后偷偷跑过来看她。
惊艳,耀眼,是他对顾薇的第一印象,犹如误入凡间的精灵,清雅脱俗,高贵淡然,和同学在一起时,犹如鹤立鸡群般格格不入。
从那时起,他给她写信时,会更加仔细用心,再三斟酌,而她的来信,不管读多少遍,都不会厌倦,许多个不眠的夜晚,只要将她的信件放置枕头边,定能安稳入睡,他心里隐约明白,这或许就是他最青涩最纯真的爱恋。
从她字里行间,他能读出她是个非常有想法的女孩,坚强独立有想法,不用刻意去打听,他也能知道,她也是个成绩很好的学生。
所以从那天起,他更加努力学习,只是为了能在高中的时候,在她面前展现最好的自己。
“顾薇……” ↑返回顶部↑
老太太也被气得不轻,但她自己的儿子,她多少还是了解的,他这话很明显是故意说出来气人的,连自毁形象这种事都做得出来,可见他有多不爽。
“崇志,开玩笑得有个限度。”老太太轻咳一声,严肃地看着他。
司崇志冷笑一声,说道:“我可不爱开玩笑,我说真的,如果不信,我现在就打电话叫他们来。”
这话说完,他还真的起身,拿起身边的座机就准备拨号。
“够了!”老太太高喝一声,目光犀利地瞪视着司崇志,质问道:“谁给你的胆子,让你这样闹?”
司崇志不屑地勾起嘴角,放下电话,转身与他母亲对视,也不惧她的质问,淡定从容地走到她面前,一字一句地说道:“母亲,我28岁了,不是8岁,也不是18岁,我知道你喜欢掌控别人,但家里有个父亲对你惟命是从已经够了,你别想支配我的人生,因为……我,不,怕,你!”
说完这话,也不理会气得浑身发抖的老太太,站直起身,双手插兜,很有风度地对其他人说道:
“各位好好陪老夫人玩吧,我就失陪了。”
往外走时,在经过某个女孩身边,他突然停下脚步,看了看女孩,突然轻声对她说道:“浅紫色很漂亮,你很有眼光。”
在他心里,最适合浅紫色的女人,此时却远在天边。
走到庭院里,离开那充斥着各种香水味的空间,司崇志不禁深吸一口气,随手摸出兜里的淡紫色
手帕,送至鼻尖下,轻轻一嗅,那是淡淡的肥皂香味和阳光的味道掺杂一起,好闻极了。
叶慧跟顾薇都是能干的人,只用一个下午,就把顾薇的宿舍整理得干干净净,叶慧还想帮兰可儿整理,以感谢她中午请她们吃饭,不过被兰可儿拒绝了,说她也已经弄好了。
送走叶慧,顾薇一个人在宿舍里发呆,这宿舍她真的非常喜欢,甚至有点不敢相信,生怕下一秒钟,自己睁开眼,发现这只是一个梦。
浅紫色的墙壁,浅紫色的床,浅紫色的窗帘,这一切,仿佛都是按照她的喜好来装扮的,她不相信学校会针对某个学生的喜好去装修宿舍,她更愿意相信这一切都只是巧合,她简直要爱死这样
的巧合了。
随后她又去了阳台,那是她第二个最爱,半圆形的阳台,小巧玲珑,风景却是无限好,依靠在阳台上看风景,能不知不觉地站到脚酸。
高哲站在一棵大树下,半仰着头,从他这个角度看去,能看到三楼阳台上顾薇的侧影,那个人正望着远处的山色发愣,而高哲则望着她发愣。
突然就想起卞之琳在断章里的一句话: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而此时他的心情,正是:你站在楼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下看你。
她就是他眼底的一道美丽风景。
三年的笔尖友谊,浪漫又纯粹,虽然信中的话题从未涉及情感,但他们讨论学习,讨论小说,讨
论人生观,讨论理想,他们有太多的话题,有太多的默契,总是说也说不完,试问有几对恋人,能做到像他们这般,鸿雁往来三年都未曾厌倦?
高哲看着阳台上那抹倩影,感受着心头微微的悸动,其实他并不像书信里说的那样,对顾薇一无所知,恰恰相反,他在与顾薇写信的第二个学期,就曾通过朋友问到她的名字,而后偷偷跑过来看她。
惊艳,耀眼,是他对顾薇的第一印象,犹如误入凡间的精灵,清雅脱俗,高贵淡然,和同学在一起时,犹如鹤立鸡群般格格不入。
从那时起,他给她写信时,会更加仔细用心,再三斟酌,而她的来信,不管读多少遍,都不会厌倦,许多个不眠的夜晚,只要将她的信件放置枕头边,定能安稳入睡,他心里隐约明白,这或许就是他最青涩最纯真的爱恋。
从她字里行间,他能读出她是个非常有想法的女孩,坚强独立有想法,不用刻意去打听,他也能知道,她也是个成绩很好的学生。
所以从那天起,他更加努力学习,只是为了能在高中的时候,在她面前展现最好的自己。
“顾薇……”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