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5)(1 / 4)
第二口锅开始工作,煮爪爪。
第一口的火焰从锅底到了锅里,很快就把锅内的废水燃烧殆尽。洗干净锅以后,清水重新出现在锅里。大锅内无数的小冰块凭空生成,噼里啪啦地砸进水里。
宴长光一边顺手把爪尖扔进火焰里煅烧,一边往正在煮爪爪的锅里,调入盐糖提味。
略微调整了下时间流速,爪爪很快就煮好了。煮熟的爪爪飞到冰水里,滚烫的爪爪在冰水的作用下,温度骤降,瞬息就凉了。热胀冷缩,冰过的爪爪会变得十分紧致脆口。
爪爪做好后,宴长光掏出三个精致的小坛。坛子只有电饭煲大,不过里面刻了空间阵纹,能容纳比坛身大许多的东西。
分别往坛底铺了一层厚厚的泡椒,倒入泡椒水,冷却过的爪爪自动从锅里飞起,在空中甩了甩身体。甩干水分后,爪爪分三路,飞进三个坛子里。
装好爪爪后,再往上面铺一层泡椒,加足泡椒水,将坛口密封,把坛子的时间单独往后调几天,泡爪就腌制好了。
泡爪做好的第一时间,原本还在认真训练的同舟小队就瞬间窜了过来。显然训练是真训练,但一直有在留意这边,也是真留意。
除了他们之外,殷勤民也是很快赶到。取走一坛泡爪和煅烧好的爪尖。
甫一开盖,泡爪特有的酸香就飘了出来,闻着就让人嘴巴里忍不住分泌唾液。淡黄的泡椒在坛里沉沉浮浮,各种爪爪混杂在一起,却丝毫不显得凌乱。米黄的鸡爪、云朵一样雪白的排云鹤爪、天山冰雪一样晶莹剔透的天山雀爪,还有墨玉一样乌色的墨玉雁爪,粉嫩犹如桃花一般的轻绯莺爪,各色爪爪毫无规律地堆在坛子里,虽然颜色不一样,却硬是有种彩虹一样的美感。
然而谁也顾不上欣赏这样的美丽。众人迫不及待地洗干净手,各自挑了一块爪爪开啃。
大概是好奇什么先吃什么。和其他人纷纷选择灵鸟爪爪不同,宴长光选的是变异鸡爪。吃起来和卤鸡爪不一样,泡椒鸡爪又是另一种风味。泡椒的滋味很浓,辣爽十足,又带着一点点酸。
爪爪皮脆筋弹,连接着骨头的那层关节脆骨也能啃下来吃,非常有嚼劲。啃起来超过瘾。爪爪肉不多,一截巴掌长的鸡爪要啃干净,得花十来分钟,是种十分好拿来消磨时间的小零嘴了。嘴巴寂寞的时候啃一根,又解馋又打发时间。
宴长光选的这根还带了掌中宝,滚圆的一块肉咬起来别提多满足了。一口下去丁点骨头都没有,咀嚼起来满口酸香。
吃完变异鸡爪,宴长光又挑了一根轻绯莺爪。别看轻绯莺名字和颜色都十分少女,但人不可貌相,鸟也一样。今天拿来做泡爪的几种禽类里,就属轻绯莺最凶。一只能打其他鸟一群。
因而轻绯莺的爪爪也很配得上它凶残的名声。堪称杀器的爪爪,即使颜色粉嫩,又去掉了威慑力最大的锋利爪尖,但从爪爪的口感上,也能品出一二来。经常活动,被作为武器来使的莺爪,爪肉比鸡爪更劲瘦紧实。啃骨头的时候,口感更好。
看着粉糯糯的,吃起来却丝毫不糯。爪爪的皮极其薄脆,牙齿磕碰上的时候,就像是咬住了冰糖葫芦外面裹着的那一层薄薄的糖脆皮。脆皮一下子就破开来,嘎嘣脆。里面没什么肉,但筋很多,又粗又大条。拿牙齿撕咬下来,极其q弹。而且还很入味,肉筋吃着不会像是在嚼橡胶。又酸又辣,耐吃又不费牙。
和莺爪不同,看着乌漆墨黑,油润如墨玉雕成的墨玉雁爪,吃起来却不是玉石一样的坚硬。雁爪吃着像是在吃龟苓膏,略带一丝苦味。除了微韧的表皮之外,破开爪皮后,里面的肉筋十分好咬,像龟苓膏一样软嫩。配上泡椒的味道,让人吃了还想吃。雁爪也有降火的功效,宴长光特意加了这个,就是为了防止大家辣的东西吃太多,上火。
天山雀爪是几种爪爪里最小的那种,就连变异鸡爪,都比它大个一些。但小有小的好处,腌泡了几天之后,雀爪连骨头都泡软了。因为雀爪本身就晶莹剔透的关系,能十分清楚地看到爪爪里水晶一样的骨头。看着像水晶,实际上吃起来,是软绵绵的,不像其他鸟爪骨头只能啃关节部位的脆骨吃,或者顶天了,把骨头咬开吸吮汤汁。天山雀爪的骨头,是软乎乎直接就能咬,像是咬了棉花糖一样,轻易就能嚼了往下咽。
不过味道却和棉花糖不同。依旧带有泡椒的酸辣。
排云鹤爪就很常规,除了比鸡爪稍微多点肉之外,吃着倒没太大不同。不过好吃倒是一样好吃。
泡爪总共有三坛。殷勤民带走一坛。原本剩下两坛是现吃一坛,最后一坛宴长光准备留着让路微言收进空间里,他们出任务赶路的时候无聊可以拿出来啃啃。不过各种爪爪啃下来,宴长光默默地把还没开封的那坛,收进了须弥芥子里。
幸好话还没说出口,反悔了也没人知道。零嘴什么的,其实他自己也很需要。平常翻菜谱的时候,就很适合拿着磨牙。
不知道零食被克扣的同舟小队,依旧拿着爪爪啃得津津有味。因为宴长光做得够多,哪怕一分为三,量也还是很可观。即使被宴长光收走了一坛,剩下的那坛其实也很够吃了。一时半会,同舟小队的人也啃不完。
毕竟不是拿来当饭吃。吃了一小部分后,还能剩下很多。收起来足够他们吃好长时间了。这也是宴长光改了主意后,没让人觉出不对的原因。
别人不知道,不代表没发生。出于补偿心理,宴长光又架起锅,准备炒一些田螺。田螺是店里新收到的,和末世前指甲盖大小的田螺不同,变异后的田螺一个个足足有拳头大。
田螺都是活的,养在水里早已经吐干净了泥沙。因为个头太大,没办法嗦,所以就不用去掉田螺尾部。将田螺刷洗干净就能下锅,省了不少事。
炒田螺需要不少配料,宴长光一一备好。架起锅,放水,加入姜蒜,田螺扔进去,生火。田螺焯水祛除掉泥腥气。
焯水后,宴长光往锅里扔了一团火焰,火舌精准地烧掉了腥水和配料,连灰都没留下。但同样在锅里的田螺,却连壳都没碰坏。依旧完好无损,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
这控制力! ↑返回顶部↑
第一口的火焰从锅底到了锅里,很快就把锅内的废水燃烧殆尽。洗干净锅以后,清水重新出现在锅里。大锅内无数的小冰块凭空生成,噼里啪啦地砸进水里。
宴长光一边顺手把爪尖扔进火焰里煅烧,一边往正在煮爪爪的锅里,调入盐糖提味。
略微调整了下时间流速,爪爪很快就煮好了。煮熟的爪爪飞到冰水里,滚烫的爪爪在冰水的作用下,温度骤降,瞬息就凉了。热胀冷缩,冰过的爪爪会变得十分紧致脆口。
爪爪做好后,宴长光掏出三个精致的小坛。坛子只有电饭煲大,不过里面刻了空间阵纹,能容纳比坛身大许多的东西。
分别往坛底铺了一层厚厚的泡椒,倒入泡椒水,冷却过的爪爪自动从锅里飞起,在空中甩了甩身体。甩干水分后,爪爪分三路,飞进三个坛子里。
装好爪爪后,再往上面铺一层泡椒,加足泡椒水,将坛口密封,把坛子的时间单独往后调几天,泡爪就腌制好了。
泡爪做好的第一时间,原本还在认真训练的同舟小队就瞬间窜了过来。显然训练是真训练,但一直有在留意这边,也是真留意。
除了他们之外,殷勤民也是很快赶到。取走一坛泡爪和煅烧好的爪尖。
甫一开盖,泡爪特有的酸香就飘了出来,闻着就让人嘴巴里忍不住分泌唾液。淡黄的泡椒在坛里沉沉浮浮,各种爪爪混杂在一起,却丝毫不显得凌乱。米黄的鸡爪、云朵一样雪白的排云鹤爪、天山冰雪一样晶莹剔透的天山雀爪,还有墨玉一样乌色的墨玉雁爪,粉嫩犹如桃花一般的轻绯莺爪,各色爪爪毫无规律地堆在坛子里,虽然颜色不一样,却硬是有种彩虹一样的美感。
然而谁也顾不上欣赏这样的美丽。众人迫不及待地洗干净手,各自挑了一块爪爪开啃。
大概是好奇什么先吃什么。和其他人纷纷选择灵鸟爪爪不同,宴长光选的是变异鸡爪。吃起来和卤鸡爪不一样,泡椒鸡爪又是另一种风味。泡椒的滋味很浓,辣爽十足,又带着一点点酸。
爪爪皮脆筋弹,连接着骨头的那层关节脆骨也能啃下来吃,非常有嚼劲。啃起来超过瘾。爪爪肉不多,一截巴掌长的鸡爪要啃干净,得花十来分钟,是种十分好拿来消磨时间的小零嘴了。嘴巴寂寞的时候啃一根,又解馋又打发时间。
宴长光选的这根还带了掌中宝,滚圆的一块肉咬起来别提多满足了。一口下去丁点骨头都没有,咀嚼起来满口酸香。
吃完变异鸡爪,宴长光又挑了一根轻绯莺爪。别看轻绯莺名字和颜色都十分少女,但人不可貌相,鸟也一样。今天拿来做泡爪的几种禽类里,就属轻绯莺最凶。一只能打其他鸟一群。
因而轻绯莺的爪爪也很配得上它凶残的名声。堪称杀器的爪爪,即使颜色粉嫩,又去掉了威慑力最大的锋利爪尖,但从爪爪的口感上,也能品出一二来。经常活动,被作为武器来使的莺爪,爪肉比鸡爪更劲瘦紧实。啃骨头的时候,口感更好。
看着粉糯糯的,吃起来却丝毫不糯。爪爪的皮极其薄脆,牙齿磕碰上的时候,就像是咬住了冰糖葫芦外面裹着的那一层薄薄的糖脆皮。脆皮一下子就破开来,嘎嘣脆。里面没什么肉,但筋很多,又粗又大条。拿牙齿撕咬下来,极其q弹。而且还很入味,肉筋吃着不会像是在嚼橡胶。又酸又辣,耐吃又不费牙。
和莺爪不同,看着乌漆墨黑,油润如墨玉雕成的墨玉雁爪,吃起来却不是玉石一样的坚硬。雁爪吃着像是在吃龟苓膏,略带一丝苦味。除了微韧的表皮之外,破开爪皮后,里面的肉筋十分好咬,像龟苓膏一样软嫩。配上泡椒的味道,让人吃了还想吃。雁爪也有降火的功效,宴长光特意加了这个,就是为了防止大家辣的东西吃太多,上火。
天山雀爪是几种爪爪里最小的那种,就连变异鸡爪,都比它大个一些。但小有小的好处,腌泡了几天之后,雀爪连骨头都泡软了。因为雀爪本身就晶莹剔透的关系,能十分清楚地看到爪爪里水晶一样的骨头。看着像水晶,实际上吃起来,是软绵绵的,不像其他鸟爪骨头只能啃关节部位的脆骨吃,或者顶天了,把骨头咬开吸吮汤汁。天山雀爪的骨头,是软乎乎直接就能咬,像是咬了棉花糖一样,轻易就能嚼了往下咽。
不过味道却和棉花糖不同。依旧带有泡椒的酸辣。
排云鹤爪就很常规,除了比鸡爪稍微多点肉之外,吃着倒没太大不同。不过好吃倒是一样好吃。
泡爪总共有三坛。殷勤民带走一坛。原本剩下两坛是现吃一坛,最后一坛宴长光准备留着让路微言收进空间里,他们出任务赶路的时候无聊可以拿出来啃啃。不过各种爪爪啃下来,宴长光默默地把还没开封的那坛,收进了须弥芥子里。
幸好话还没说出口,反悔了也没人知道。零嘴什么的,其实他自己也很需要。平常翻菜谱的时候,就很适合拿着磨牙。
不知道零食被克扣的同舟小队,依旧拿着爪爪啃得津津有味。因为宴长光做得够多,哪怕一分为三,量也还是很可观。即使被宴长光收走了一坛,剩下的那坛其实也很够吃了。一时半会,同舟小队的人也啃不完。
毕竟不是拿来当饭吃。吃了一小部分后,还能剩下很多。收起来足够他们吃好长时间了。这也是宴长光改了主意后,没让人觉出不对的原因。
别人不知道,不代表没发生。出于补偿心理,宴长光又架起锅,准备炒一些田螺。田螺是店里新收到的,和末世前指甲盖大小的田螺不同,变异后的田螺一个个足足有拳头大。
田螺都是活的,养在水里早已经吐干净了泥沙。因为个头太大,没办法嗦,所以就不用去掉田螺尾部。将田螺刷洗干净就能下锅,省了不少事。
炒田螺需要不少配料,宴长光一一备好。架起锅,放水,加入姜蒜,田螺扔进去,生火。田螺焯水祛除掉泥腥气。
焯水后,宴长光往锅里扔了一团火焰,火舌精准地烧掉了腥水和配料,连灰都没留下。但同样在锅里的田螺,却连壳都没碰坏。依旧完好无损,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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