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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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鸣凰的底细他没仔细探过,但基本的他都知道,温县人,逃难逃到了繁阳,面相好,被留在乐坊学琴,有回郑氏无聊点了乐坊的谱,郑鸣凰歌喉和琴艺都不错,独自弹唱了一首《凤飞兮》,一首颇不常见的调子,是汝南的乡音,郑氏老家也在那里,后来随着夫君辗转到了江东,已经离家很久了。
  遂心下触动,多问了几句,郑鸣凰低声细语地将自己遭遇诉说了一遍,还提到了郑家一个旁支,郑氏顿感亲切,认定是本家出来的孩子,乱世之中竟流落到这地步,她那时候方小,但模样已经很好了,刚学了没几日,都能被派出来独自弹唱了,并不是她琴艺真好到可以独当一面的地步,而是她这样的模样招人疼,现下是还小,但乐坊的心思已经很明显了,靠她色相捞一笔。
  郑氏就怀揣着那些感慨和对这位本家之女的同情和怜悯就这样把人留在了府里做使唤丫头。
  郑鸣凰是个懂事的姑娘,郑氏膝下寂寞,独自待在深宅大院里本就孤独,儿子跟着叔父四处打仗,一年也回不了几趟,她所有的时间都在等待和守望,而郑鸣凰的体贴和陪伴,给了她莫大的安慰,留在府上不到一年,她就把人认到了膝下,翌年开春祭祖的时候,还带了她去宗祠。
  李偃家里并不是什么显贵,父亲那一代还是乡人,兄长为了生计去做打手,在府里头给人看家护院,兄长是个手狠的人,做事也干脆,被主家赏识,做了护卫,后来被主家推荐去参军,进的就是静安侯的军队,当时郑氏还是静安侯的夫人为了拉拢静安侯座下几个得力助手才指给他的,郑氏家里是乡绅,比兄长出身要强一些,也没强到哪里去,说实话郑氏并不是个好妻子,年轻的时候善妒,愚昧,脑子不是太灵光,但又颇爱指手划脚,后来兄长出了事她才稍微稳重了一些,好似突然开窍了一般,做事都稳妥许多,为了孩子忍辱负重,至少在那种世道里,安稳地保下了自己和孩子,都是值得李偃尊重她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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