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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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吗?倒不是很清楚,我自小胆怯,并不关注这些。”她低首轻声说着,模样显出几分无辜和乖静。
  谨姝再次笑了笑,“罢,我无事。来知会你一声,收拾收拾东西,我们明日回繁阳。”
  “我们?”郑鸣凰抬头。
  “对,”谨姝望着她,咬着字,微微笑着,“你、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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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世里,谨姝一直想不明白,为何刘郅那么厌恶她,甚至到了恶语相向的地步,但却始终都把她留在身边,甚至国都新立的时候,她是整个后宫唯一的刘郅的枕边之人。
  有许多次,她甚至怀疑,他有某种喜爱自我折磨的疾病。
  她也曾怀疑过,刘郅是喜爱她的,只是那喜爱掺杂着占有欲和对她不洁之身的鄙夷。
  她一直忽略了,那位远在繁阳的后来成为李偃妻的郑鸣凰,其实一直围绕在她身边,像太阳后的阴影,从未消失,只是不易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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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谨姝从郑鸣凰那里出来后回了自己院子,母亲和父亲谨慎地来给她请脉,自从李偃攻打下林州之后,父亲对李偃已是怀着十二分的敬意和尊崇,甚至言语和行为里多了几分殷勤。
  父亲把着一切归咎于李偃对她的喜爱……不,或者可以说是溺爱也不为过。
  李偃对谨姝,已到了有求必应的地步,这大约也是郑鸣凰越来越急躁的原因之一。
  思及此,谨姝不禁笑了一笑。
  大夫请了脉,说一切安好,小娘子除了有些许气血亏虚,其余无碍。
  吩咐了几帖药膳。
  温氏招待大夫去往前厅,语调虽是欢快的,但眉眼间却含着几分隐隐的失望之色。
  谨姝知道,母亲是希望她能早为李偃孕育子嗣。
  她亦了解母亲的想法,不过是觉得以色侍人,终有色衰爱弛的一日,且男人待女人的好,总是掺杂着**和本能的占有,一旦那**淡了,有了新的颜色占据了旧的颜色,那原本的鲜艳,也会变得黯然无光了。
  唯有子嗣是永久牵系两个人的纽带,母亲希望她能牢牢抓住李偃。
  但她其实并不希望这样早去孕育孩儿,她总会想起前世里她生的那个叫做阿宁的女儿来,一想起她的心就会拧着疼。
  她并不觉,孩子是□□地位的东西。
  若有一天,她想为李偃生一个孩儿,那只是她想为他孕育一个生命。如太阳东升西落一般自然。
  母亲送走大夫便回了,转头嘱咐稚栎和涟儿记得大夫吩咐的方帖,叫她多补气血。
  说完跪坐在桌前,握住谨姝的手,低声笑着:“大夫说,调理好身子,方才好有身孕。”
  谨姝正了正色,“母亲莫要再费心这事了,我和夫君心里自有章法,一切顺其自然便好,不必强求这个。”
  温氏的笑僵了僵,旋即又漾开了,“莫觉得娘爱算计,只是这世道便是如此,你别不放在心上,来日你夫君若……”温氏声音低了几个度,凑近谨姝说:“若登大宝,这天下的女子都可是他的,你那时年岁已大,总不如那些少女新鲜,那时你若再没个子嗣,若他顾念发妻之恩还是好的,若不顾念,你当如何自处?”
  谨姝失神片刻,旋即释然一笑,“我以何自处?我又何必自处?既不喜我,或休或杀,我自受得。”
  死过一次,每一日都是偷来的,若不尽如人意,便去争,实在争不得,那又何惧一死。她不想再做那昏聩苟安的人。
  温氏哑然,浑然不知女儿何时变得这样刚硬,叹了一口气,只当她年少气盛,“罢了,同你说你也不懂,待得来日后悔,你再回忆起娘说的话,便知晓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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